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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信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经信局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经信委关于印发<市经信委系统开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县“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县政府安排,切实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局从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3月31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确保去冬今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

县经信局成立了“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工会主任任副组长,其余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运行股,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对“百日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

1、煤炭行业。重点检查:煤矿建设工期是否超过期限,复产复工情况;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实施情况;施工总体进展情况;是否存在“边建设、边生产”行为;是否存在超设计范围施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启用施工井口;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2、成品油行业。重点检查成品油市场的制度建设、工程建设、消防设施设备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打击超范围经营和违法经营行为。

3、电力行业。一是检查现有电厂机组、设备设施的检修与维护以及高低压线路、变电站、变压器等供电网络的安全检查情况;二是检查35KV、110KV和220KV变电站项目建设和运行方面的安全隐患;三是抓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杜绝无证人员进行电力设施的安装与维修作业;四是优化拉闸限电方案,保障全县人民生产生活、县上重大活动、重点项目和节假日供电。

4、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重点排查棚户区改造工程与机关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5、其它行业。重点排查生产性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行业生产、经营安全。

三、主要隐患

1、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绝大多数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股东未直接参与企业管理。技术力量薄弱,管理人员水平低下,工作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到位。

2、部份企业软件资料不健全,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出入井检身等制度不落实。

3、矿井隐患较多。通过对我县8家煤矿企业进行认真检查,共查出各类隐患26条,其中现场整改20条,限期整改6条,较大隐患2条。主要有:煤矿软件资料不完善,瓦检、测风等记录不齐。井下排水不畅,积水较多。井下部分巷道压力较大,未采用金属支护,支护变形,未及时更换。个别废弃巷道未做永久性密闭和设立警示标志。

4、加油站消防设施未按规定配备到位。

5、电力企业停电未按照规定告知,部分线路限电情况较多。

四、主要做法

1、制定方案,统一部署

按照市经信委巴市经信发[2012]154号和县安委会通安委发[2012]7号文件要求,县经信局制定“百日安全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并会同县级职能部门和辖区乡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互查等多种方式,深入矿山井下,逐个企业落实检查。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我们坚持辖区管理与行业督查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会同县级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整合资源,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增强了合力。

3、分类管理,落实整治

实行“分类管理”:对查出各类隐患,分为一般隐患、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三类。一般隐患通过现场整改,基本处理到位;较大隐患,通过限期整改,部门复查;重大隐患挂牌处理,做到“机构、人员、责任、资金、措施”五落实。通过分类管理,做到了台账清楚,责任明确,整治及时,有效地遏制了安全事故发生。

4、搞好总结,立足长效

我们及时对“百日安全活动”的有效措施、得力做法认真总结,始终保持安全管理的高压态势,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动、联合检查机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及时沟通信息,及时分析形势,及时有效指导,把“百日安全活动”推向深入。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建章立制,抓好落实,构建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