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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总结

供销社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总结

根据市府办函〔2013〕179号《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安排,市供销社系统精心布置,结合本系统实际,努力使供销社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我系统2013年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市供销社在收到市府办函〔2013〕179号文后,以宜供业〔2013〕18号文向各区县供销社、市社各直属公司发出实施意见,要求要以市府办函179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及省、市政府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并以这次活动为载体,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应急处理,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重点,切实把各项安全责任落到实处,促进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全体动员,全面实施

由于今年市供销社所属部分公司合并,市供销社这次采取走出去的办法,一个公司一个公司的宣传《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公司合并就意味着安全也同时合并,新公司必须承担起老公司的安全职责,同时要求各区县供销社,市属各公司要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认真全面贯彻落实国发〔2011〕40号文件精神,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每个岗位,同时要根据各区县供销社和市属各公司的特点,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组织职工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职工的安全生产之弦常绷,安全生产的意识常有,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的基础。

三、加大力度,落实主体

在市供销社《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里,就加大了强化问责和考核的内容,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的控制目标纳入对各区县供销社和市属各公司的年终考核体系,同时市供销社要求各区县供销社、市属各公司要重查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对企业的监督责任,严格落实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层层分解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要纵横到边,不留死角,并将安全生产和企业的目标考核,评优等同检查、同评比,并实行“一票否决”。

三、排查隐患,防范事故

各区县供销社、市属各公司按照市府办函〔2013〕179号文要求,提升了本系统安全隐患的级别,在提升隐患级别后,分别对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治,如翠屏区供销社对所属的农资、回收、工业品、顺详、石马、金禾等公司都分别投入上万元对所属电梯、仓库、房屋等查出的隐患进行了整改和治理,日杂公司用公共隐患资金4万元,自筹资金3万元对南岸仓库倾斜的围墙进行了治理,确保了安全。再如县供销社,在资金比较紧的情况下,投入30多万元资金对东街123号综合大楼进行了改造,更换了老旧的电器和线路,使过去的安全隐患得到了治理,收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供销社系统今年治理安全隐患的投入已达近百万元。全市供销社系统应急救援工作逐步完善,救援能力不断提高,使应急救援的预案更有可操作性,全面提高了供销社系统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部分区县供销社还做了应急的演练,如县供销社7月26日消防培训会后,随后进行了消防灭火的应急演练,到会的县社机关、公司法人代表、租赁单位的负责人、商场营业员等40多人参加了演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还有的县为县政府贮存了部分应急救援物资,如长宁县供销社就为县政府代贮了叁万元的防洪麻袋,在2013年的防洪抗灾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尽了供销社应尽的一份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