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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消费重点督查工作计划

餐饮消费重点督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验工作计划的通知》(国食药监食[]63号)和《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年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咸政卫函[]3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的该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点工作

(一)餐饮经营单位现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执行卫生许可制度情况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情况。继续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小餐饮单位的卫生管理。

2、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食品采购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规范台账等制度情况,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原料的行为。结合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未列入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仍在违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3、监督检查餐饮经营单位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承诺、卫生监督公示等相关制度的情况,进一步加强餐饮经营单位自律意识。

4、监督检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执行卫生许可制度、落实量化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的情况,推动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在本计划基础上制定各自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信息汇总表要求分别于年6月18号、11月18日前将及监督检查工作总结(电子版和纸质文件)报区卫生局。

2、监督检查范围包括各类型的餐饮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重点是餐饮卫生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的经营单位,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

3、严格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落实执法工作责任,严格依法行政,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并上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