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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监管审查总结

党费收缴监管审查总结

按照《中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文要求,我委机关党支部开展了近三年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委机关党支部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有党支部1个,成立于。目前,有正式党员12人,其中正式在职党员12人;妇女党员5人,占42%;专科以上学历党员12人,占100%;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4名,占33%;科级党员7名,占58%;35岁以下党员5人,占42%。今年,委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新选举产生了机关党支部书记和2名支部委员,机关党支部书记由委副主任担任,支部委员由中层干部担任。机关党支部无离退休党员。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

委机关党支部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共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党费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要求,根据党费收缴原则以及比例,具体安排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委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具体明确了党费使用范围,具体规范了结存党费管理。

(一)党费收缴情况。

近三年来,委机关党支部严格做到了及时足额收缴党费,支部党员按月按标准交纳了党费,党费收缴基数按《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执行,并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委机关党支部收取的党费。具体为:年实收党费4554元,上交机关工委3187.8元,结存1366.2元;年实收党费4500元,上交机关工委3150元,结存1350元;实收党费1986元,上交机关工委1390元,结存596元。

(二)党费使用情况。

委机关党支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范围规定,经集体讨论研究后,将结存的党费用于机关党员培训学习,购建机关图书阅览室,支持联系村贫困党员发展等方面,党费支出票据规范,切实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出现用于行政经费列支、截留、挪用、隐瞒、贪污党费等现象。年,支持联系村发展捐赠党费1700多元,年上半年,新建图书阅览室共购图书价值近2000元。

(三)党费管理情况。

委机关党支部不断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党费管理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报了《党费收支、结存情况表》,定时向委机关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等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委机关党支部认真细致开展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单位党员人数较少,收缴党费及时上交工委后,结存较少,均以现金存放,因此未以党支部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二是党费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根据委机关党支部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委机关党支部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不断推进机关党支部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文件,促进委机关党支部党员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二是健全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党费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党费会计记账、科目使用,党费报表制度;三是深入自查,采取不定期与定期方式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