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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总结3篇

半年总结3篇

第一篇 上半年,我局基层基础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司法基层基础工作会议精神,更加注重工作创新,更加注重工作落实,全面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为深入创建“平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一、立足人民调解职能,为我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我区衡州大道、步行街、沪桂复线、船山大道扩宽等多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均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加之两年来遗留问题重复叠加,必然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给我区维稳工作带来压力,我区司法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的主线来抓,各司法所、调解组织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降低不安定因素。上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我局对该项活动的开展做了一系列周密的安排部署,一是转发了市局通知并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在重要时期、政治敏感期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重点排查活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如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局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的通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发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纠纷报告制和信息预警。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竞富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及人民调解在基层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处置工作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充分采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在四月份乡镇街道司法所共排查调处纠纷47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调解优先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为立足点,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形成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格局,年初我区出台了《市区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区卫生局、市公安局分局、市区司法局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室。我局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成功调处两起刑事和解案件,通过建立“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信访、治安、交通事故、医患、消费维护、劳动仲裁等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所法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解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对排查出来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村(居)社区,各乡镇(街道)梳理汇总,在区政法委纠纷隐患排查例会上及时汇报,及时提出预防和解决矛盾的可行性办法,发挥了司法所、调解组织在纠纷调处中的指导及调处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

3、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月份对全区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进行一次摸底造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墙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卷宗的管理,并提供了标准化人民调解文书范本,把人民调解委员会卷宗管理情况与调解案件补贴、奖励挂钩,现全区调委会调解文书制作、管理得到更好的改观。

二、立足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

1、年初按照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市区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细则》。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了上墙内容和流程图。如2013年我局给红湘司法所拨款3.5万元、区司法所拨款4.5万元,对两所办公用房进行装饰,添置了新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等,统一上墙各项制度、流程图。4月28日市基层基础建设维稳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到会领导及兄弟单位对红湘司法所、红湘街道调解委员会、雨母山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一致的好评。

2、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立足基层工作实际,注重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工作联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发挥好基层司法资源。抓住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注重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化解矛盾,不断提升了司法所业务建设。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依托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等,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行摸底造册,逐一走访,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处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难处和重点问题,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协助申请低保,采取措施与有关单位、村积极协调,使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各项工作方法落到实处,出台了《市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三、立足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服务职能

法律服务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之一,为了提升案件质量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我局积极组织有意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参加四月二十日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上岗培训,参训人员现均通过了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继续发展壮大了法律工作者队伍。

2013年下半年思路

1、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业务竞富活动”。

2、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继续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掌握民情动态与“三联调动”相结合,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把矛盾消灭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3、大力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犯罪率。强化信息反馈,确保刑释帮教人员不脱管,不失控。

4、加强培训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结构。把选任人民调解员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定期更新,及时补充,稳定发展人民调解队伍。

第二篇 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以全面围绕、解放思想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加强局机关作风建设,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根据年初的工作目标任务,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我们重点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集中力量跑争资立项,做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一、严密认真,齐心协力抓水利

年初,我局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对全区范围内的水利设施建设进行了全面的规划,精心组织,现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1、早准备,防大汛。

今年以来,较往年相比,同期雨水明显偏多。汛前局里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区所有的防洪设施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处理,制订了《防洪抢险预案》和《防汛责任落实方案》,发放到有关责任单位,召开了防汛指挥部专题会议,重点水利设施做到责任到人,实行区乡、村级领导包干责任制,抢险队伍物资器材都全部准备到位,并启动24小时防汛值班制。

2、抢时间,争进度,抓好各类水利工程建设

在汛期到来之前,一是完成团结堤工程扫尾验收工作;二是完成呆鹰岭镇杉旭河、雨母山乡新中堤出现的险情;三是完成大塘角水库、四塘水库、菜丫皂水库扫尾验收工作;四是完成山平塘清淤扩容29处,清淤量4.1万m3;五是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鸡市水厂)招标工作;六是红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进入设计阶段;七是抓紧修订《区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八是完成部分涵闸维修。

3、抓住机遇,争取我区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

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鸡市水厂)的建设,解决10100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红旗水库(小Ι型)除险加固工作,完成省补第二批山平塘清淤扩容31处,清淤量4.21万m3,加大争资跑项力度,为民办实事、好事。

二、公正严明,严格规范水行政执法

1、加大宣传力度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之际,出动宣传车,在各乡镇主干道挂横幅,出墙报,贴标语等宣传方式,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一种良好的遵纪守法的氛围。

2、加强对未办理取水许可证取水户的查处力度

今年来,我队执法人员加大巡查力度,通过调查摸底,在可能存在取用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检查,共查取新取用地下水单位4户,现该4户取水户各项手续正在补办中。

3、围绕一个中心,强化规费收取力度

在严峻的经济形势下,随着城市进程化加快,原有的几户取水大户都在使用自来水,资源严重不足,我队执法人员加大取水户计量设施安装力度,坚持安表收费,勤征细管,做到应收尽收,加大收缴力度,到目前为止,共收缴各项规费6.8万余元。

三、热情服务,和谐执法

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的行政管理相对人,都采取口头警告等方式,对当事人宣传水法律、法规,简化程序,和谐执法,收到良好的效果,维护了水法律法规的尊严,得到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致好评。

①加强学习

坚持学习马克思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水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学好法、用好法。

②严于律己,依法办事

不接受当事人请吃及红包、礼物,严格依法办事,收取各项规费,按照财务制度,第一时间入库,不坐支。

③严格执法,争取完成年初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

对一些拒不履行水法律、法规的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四、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创建平安和谐社会

1、加大宣传力度,保证农机安全生产,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惠农工程落实好,在各乡镇张贴宣传广告,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2、热情服务,搞好农机入户和车辆年检工作,上半年已累计完成入户26台,年检97台,办理拖拉机驾驶证9个,基本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

3、购置补贴工作完成了50万元,真正把党的政策落实到户。

五、存在的问题和下半年的工作措施

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各项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水利设施老化,隐患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配套资金落实困难。我局争取在下半年工作中,积极努力,一是继续抓好争资立项;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特别是端午节前后是雨水高峰期,我们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做到万无一失;三是水行政执法对“重点户”要加大力度;四是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下半年是农机作业的旺盛期,紧密跟踪,服务“三农”,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抓好落实,真正让农民受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第三篇 今年上半年,我局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关心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服务区委政府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基层基础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今年5月,按照市依治办的安排布署,我区紧紧围绕“加强农村法制宣传,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广泛开展“送法下乡”进村入户活动。活动期间共送给农民《农村普法简明读本》、《法律援助宣传手册》等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

2、认真组织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考核验收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就省市安排的五五普法验收准备工作,局领导专题向区政府做了汇报。对照考核验收标准,进行了任务艰巨而繁琐的台帐资料准备工作,并对各乡镇、街道所辖社区(村)的民主示范村(社区)进行走访和检查,指导并督促他们进一步完善各项检查验收任务。

二、基层基础工作

(一)立足人民调解职能,为我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今年我区衡州大道、步行街、湘桂复线、船山大道扩宽等多项重点工程加快推进,均涉及大量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加之两年来遗留问题重复叠加,引发各类矛盾纠纷,给我区维稳工作带来压力,我区司法基层基础工作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主线来抓,各司法所、调解组织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1、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预防矛盾纠纷激化,降低不安定因素。上半年以来,我局根据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局《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通知》,我局对该项活动的开展做了一系列周密的安排部署,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区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实施方案》,我局在重要时期、政治敏感期开展了矛盾纠纷集中重点排查活动,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如上海世博会期间我局以文件的形式下发了《关于加强上海世博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调处工作的通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着重围绕社会热点、难点,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和治理各种因素引发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重点治理社会难点和热点矛盾纠纷,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坚持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纠纷报告制和信息预警。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竞赛活动并制定实施方案,并转发了市局及人民调解在基层专项宣传活动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在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中,充分采用人民调解“三调联动”等工作手段,全力预防和化解社会纠纷,坚持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余起。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2、调解优先构筑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以规范调解程序、提高调解质量为立足点,改进工作方法,依法调解和以德调解相结合,形成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格局,年初我区出台了《市区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衔接工作的实施细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四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区开展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并在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成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室。我局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并成功调处两起刑事和解案件,通过建立“三调联动”机制,积极参与信访、治安、交通事故、医患、消费维护、劳动仲裁等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各乡镇(街道)司所法积极介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查调解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对排查出来不稳定因素,特别是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村(居)社区,各乡镇(街道)梳理汇总,在区政法委纠纷隐患排查例会上及时汇报,及时提出预防和解决矛盾的可行性办法,发挥了司法所、调解组织在纠纷调处中的指导及调处职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3、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三月份对全区调解组织内务管理进行一次摸底造册,对人民调解委员会上墙内容进行了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卷宗的管理,并提供了标准化人民调解文书范本,把人民调解委员会卷宗管理情况与调解案件补贴、奖励挂钩,现全区调委会调解文书制作、管理得到更好的改观。

(二)立足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建设

1、年初按照乡镇(街道)司法所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市区加强司法所建设实施细则》。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了上墙内容和流程图。如2013年我局给红湘司法所、区司法所拨专款8万元,对两所办公用房进行装饰,添置了新的办公桌椅、文件柜、打印机等,统一上墙各项制度、流程图。4月28日市基层基础建设维稳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到会领导及兄弟单位对红湘司法所、红湘街道调解委员会、雨母山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一致的好评。

2、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立足基层工作实际,注重加强与当地派出所、社区等部门工作联系,最大限度地整合和发挥好基层司法资源。抓住基层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注重提高工作质量,积极化解矛盾,不断提升了司法所业务建设。

3、强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依托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等活动,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进行摸底造册,逐一走访,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处理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难处和重点问题,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协助申请低保,采取措施与有关单位、村积极协调,使刑释解教人员得到妥善安置,确保各项工作方法落到实处,年初并出台了《市区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

(三)立足法律服务规范,提高法律服务职能

法律服务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窗口之一,为了提升案件质量和基层法律服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我局积极组织有意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参加四月二十日省司法厅组织的法律工作者上岗培训,参训人员现均通过了法律工作者资格考试,继续发展壮大了法律工作者队伍。

三、法律援助工作

2013年是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活动的一年,是全省将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考核的一年,上级分给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0件。围绕这一主题活动,我区在上半年开展了下列法律援助工作。

1、领导重视。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把该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及时成立了“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抓齐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局领导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等有关领导进行汇报,以取得领导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

2、制定方案。为贯彻落实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定了“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主题活动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3、加强宣传。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我们坚持把有关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置于重要位置,因地制宜,因时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引导广大百姓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

4、部门联动。我们针对法援中心公职律师少、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坚持从法援工作的实际出发,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积极整合办案力量,坚持法援中心与其他法律服务部门相结合,专业力量与辅助力量相结合,从而有效地解决了法援工作办案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较好地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正常运行,形成了一个中心、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全方位辐射的工作格局。

5、竭力服务。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援助工作,紧密联系我区的实际,坚持以法律援助中心为阵地,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设立的援助工作站,向基层群众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问题和受理法援案件;在社区、行政村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制作、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方便群众法援需求;坚持以“文明、热情、优质、高效”为准则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5件,解答法律咨询120人次,法律文书60余件。

2013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1、争取各方面协调,将区司法行政办公房纳入国债资金第一批计划。搞好青少年法制宣传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

2、继续深入开展以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为主要内容的依法治区工作,抓好2013年度的普法考试工作。

3、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和业务竞赛活动”。积极稳妥地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完备运行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支持。

4、力争区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解决人员编制、提供经费支持,解决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的困难局面。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完成上级分配的140件法律援助案件,竭尽全力搞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这一主题活动,确保在全省的考核中名列前茅。

5、积极稳定地开展社会矫正试点工作。在搞好试点的基础上,强化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完备运行机制,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争取社会各界和群众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