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市编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编办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主线,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积极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专项督查,不断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办会同法制办,对全市16个乡镇,7个街道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拉网式专项督查。重点围绕规范执法、执法公开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采取座谈讨论、随机抽查、资料核查、实地查看等方法进行了全面督查。针对查找出的执法培训滞后、执法行为不规范、委托双方协调配合不畅等问题,制定了人员集中培训、公布执法流程、加强业务指导和相关部门季度抽查等具体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提供了体制机制保障。二是按照区、市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针对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存在的问题,我办召集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及6个县市、区编办等部门进行座谈、调研,结合工作实际,提出相关建议,并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乡镇、街道等部门在统一规范工作流程,科学界定工作职责;综合设置专干岗位,明确规范岗位职责;整合归并办事窗口,提高工作效率;改善人员素质和结构层次等方面提出具体规范要求,联合市人社局、民政局共同发文,对规范和完善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建设提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研究提出我市数字化城管有关机构设置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市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方面进行了前期调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涉及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相关建议,确保我市数字化城管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工作要点,不断加强“大城管”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今年以来,我办在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市实际,探索创新提出了“大城管”的管理思路、组建方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与相关部门反复沟通协调,注重理论和实践结合,深入细致地进行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论证,就“大城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可行性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以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为基础,积极稳妥地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深入调查,全面摸清事业单位底数。

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对现有的事业单位逐行业、逐层次进行认真核查,重点掌握各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经费来源、人员类别、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和履行职责的相关政策法律依据。通过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做到“十清”,即““审批文件清、历史沿革清、机构级别清、隶属关系清、经费形式清、编制员额清、实有人数清、职责任务清、履责依据清、单位类别清”的“十清”目标,切实做到职能清、定位准,为初步模拟分类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2、认真研究,科学制定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在西部省区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均没有出台、其他省市分类目录仍处于保密的情况下,我们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通过反复研究学习相关文件,认真准确领会改革精神。根据市实际,结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和事业单位调查模底的情况,按照社会功能和实际需要,严格掌握标准,对每个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和今后发展方向进行了认真梳理和科学论证,初步拟定了《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并将工作进一步细化,按照行业和社会功能划分为行政管理类、公共安全类、基础教育类等44个大类目录,将执法机构、职业培训、公共文化、学前教育、广播电视等155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小项细化分入相应的“子目录”内,为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提供了详细的参考目录。

3、合理划分,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模拟分类。

一是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对照市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将现有278家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公益服务和生产经营3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又按照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划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明确各类事业单位改革方向,形成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的初步意见,为下一步事业单位实际分类奠定基础。二是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为自治区科学制定《事业单位分类目录》进行“实兵演练”。对照《事业单位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和《市市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目录》分类标准,多次对市属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几易其稿,并将每次模拟分类结果反复进行对比,对分类不一致的单位进行细致分析,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使制定的目录更加科学,类别划分更加合理。

4、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为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积累经验。

今年上半年会同有关部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多次深入试点单位进行调研,协调、指导有关工作,督促其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落实法人自主权的改革方向和要求做好试点工作。同时,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试点改革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试点单位的工作方案和章程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进行反复修改后,呈报自治区编办审核。二是建立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云峰为组长,纪检、组织、编制、财政、人社、教育、卫生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市纪检、组织、编制等七个部门依据配套政策,联合下发了《市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对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完善配套政策。根据自治区支持意见的要求,与市纪检、组织、财政、人社部门及举办单位多次沟通协调,制定了关于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政策,为相关部门下放管理权限,落实试点单位法人自主权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以优化配置、动态调整为重心,切实用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

1、不断加大对党政群和政法系统专项评估调研力度,为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一是多次到公安局就内设机构运行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评估,经反复沟通论证,提出市公安局优化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的意见、建议,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系统机构设置和警力配置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二是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未成年人审判制度的改革完善,根据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试点工作要求,经实地调研评估和资料核查比对,提出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庭相关建议,目前已按机构编制管理程序报请自治区编办审批。三是为理顺职责关系,实地到市城管局、建设局、卫生局、市委组织部、人社局、科技局等单位调研评估,提出关于针对恢复市政设施管理处罚权的意见、建议,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四是按照公安部和公安厅的要求,为保证对上对下机构名称的统一规范,提出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更名的意见。五是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下发《关于市人民检察院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并对案件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进行明确界定。六是提出市社区矫正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的意见、建议,在市司法局基层宣教处增挂市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牌子,在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设置社区矫正工作岗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

2、继续优化事业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一是提出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机构设置意见,在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增设案件审理处,实现仲裁案件“立审分开”。二是提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调整意见,增设项目贷款处,为国家住建部在市开展的保障性住房贷款试点工作提供机构保障。三是提出用于承担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维护和体育产业发展研究工作的编制调整意见,进一步加大我市公共体育设施的管护力度。四是提出市特殊教育中心增加教职工编制意见,用于补充特殊教育专业教师,将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关系民生的事业倾斜。五是为切实做好国家在我市建立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门明确编制,用于承担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系统维护、信息检测和采集、分析等工作。六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自治区编办,单独设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了相关职责,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七是为提高我市旅游资源的市场竞争力,规范旅游市场执法工作,及时成立了市旅游执法支队,挂旅游质量监督所牌子,为打造西北旅游目的地城市创造了条件。八是为市委、市政府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在市社会经济调查队挂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具体承担我市社情民意调查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积极做好重新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工作,为实现受教育在的目标创造条件。

一是今年年初,为重新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市的教育质量,我办会同市教育局,对市直及市辖三区部分中小学进行了实地核查,全面掌握了市直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校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立了《市及市辖三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在校学生数台账》,将教职工编制数、实有人数、领导职数、在校学生数等情况录入台账,及时了解掌握各中小学学生数增减、变动情况,为动态调整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提供准确依据。二是积极向自治区编委争取为我市新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419名。针对目前我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调整分配意见。按照“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强化优质高中教育、适度扶持职业教育、预留以备急时之需”的原则,在预留部分教职工编制的基础上,将现有的2433名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到市直各中小学,有效地解决了全市市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紧张问题,切实保障了中小学特别是教育集团办学、生态移民移入地区中小学、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需要。

四、以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为核心,不断加强机构编制管控力度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机构编制管理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杜绝干预机构编制事项、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长期借调人员、混编混岗等问题存在,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机构编制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机构编制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文档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