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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治安治理总结

市区治安治理总结

市治委:

今年以来,市民委紧密联系民族工作实际,切实履行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以维护民族领域的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管理为手段,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治委关于社会治安合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为促进全市民族团结、和顺、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

委(局)领导高度重视治维稳定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治领导小组经常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治工作任务,抓好工作督办落实;每逢重大节日、重大活动,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预事于前、处理于先、早期介入、及时处理、注重善后、不留尾巴”的原则,及时进行部署,把责任细化到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制定和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和上报机制,防止各类影响稳定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族局、各团体治维稳工作的指导,做到长期有规划、年度有计划、年中有督查、年底有总结。

委(局)还注重抓好社会治安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宣传工作。一方面,积极参与市治委组织开展的治集中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各界群众进行有关社会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活动的组织管理、场所的消防、安防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另一方面,利用各类民族工作会议和活动场所负责人会议,加强对民族干部、活动场所负责人履行治维稳工作责任的宣传,并在全市各活动场所张贴、发放治宣传资料,对人士、群众和游客进行宣传教育。

二、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根据市治委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1、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经常性地开展治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抓典型、树榜样,切实抓好思想教育工作,使全委干部都清楚地认识到社会治安合治理工作确实是一项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治国之策,增强了每个干部参与社会治安合治理工作的自觉性。

2、加强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积极完善安全设施,认真落实各项治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内部安全保卫、车辆安全行驶、财务资金保管、保密工作、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制,做到重要时期及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到位。年内没有发生任何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上访、失窃、失密等不良情况。

3、积极开展治共建活动。认真落实联系点工作制度,委(局)领导多次到西夏区兴泾镇、宁华路街道办事处两个联系点开展督查调研工作,及时了解两个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指导联系点落实工作措施,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解决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联系点治工作上新台阶。

4、认真抓好治情况信息通报工作。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社会治安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重要经验、重大情况和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编发信息上报,无迟报、漏报和瞒报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县(市)区社会治安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督导,按照市治委的要求对有关重点工作和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

5、建立完善民族工作维稳机制。落实民族宣传工作协作审查机制、民族信息及时沟通和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定期会商制度、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协作制度,修订和完善全市民族领域维护稳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涉及民族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和处置,形成了信息资源共享、相关情况畅通、重要工作协作的良好运行机制,为加强民族事务的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合运用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1、加强和创新民族事务管理。以民族团结月为抓手,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结合“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两大重要节庆,策划了四项主体活动和十六个小项活动,通过邀请市领导发表民族团结月电视动员讲话、召开民族团结月暨两节慰问贺节系列活动新闻会、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听取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的专题报告、开展广场民族政策宣传咨询、风俗文化展示、民族文艺演出、民族风情摄影展、清真食品用品展示展销、为少数民族办实事办好事等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了隆重热烈、欢乐喜庆、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切实增强了各族群众同心同德、和谐共进,维护安定团结局面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以召开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为契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军营、学校创建活动,评选命名表彰了一大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典型示范激励各族人民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积极投身和谐建设。

2、加强和创新清真食品行业管理。严把准入关、年审关,突出抓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各级民族部门开展清真食品经常性检查2517家(次),开展专项检查1257家(次),限期整改342家(次),取缔339家,处理群众投诉74起,没有发生因清真食品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全面保障了清真食品市场的安全。开展清真食品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商场、进餐厅、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的“六进”活动,提高了清真食品行业从业人员依法经营的能力。对30余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进步了约谈教育,为企业依法经营打好预防针。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建立外来清真肉食品和调味品信息库和网上公示制度,为群众就餐消费、依法监督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3、加强和创新事务管理。重点做好3项工作:

一是把规范管理事务与落实治维稳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从开展加强和创新事务管理专题调研入手,就加强场所管理、活动管理以及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被列入市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若干意见》的内容,为规范引导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从加强事务管理入手,制定出台《市民主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开学阿訇聘任若干规定(试行)》,为规范开学阿訇聘任工作和开展民主管理工作奠定了法制基础;从狠抓两个专项工作的落实入手,在活动场所推行设立集体银行帐户,做好场所和教职人员登记备案工作,促进了活动场所内部管理的规范有序;从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审批及管理工作入手,对县区申报翻迁建的场所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全面启动重新修定海宝塔寺文物保护规划工作,编制完成《市海宝塔文物保护规划(征求意见稿)》。高度重视城市化建设、移民搬迁过程中的新建、迁建活动场所问题,妥善解决了新市区、北塔寺、东环路、海宝塔寺塔林等活动场所的迁建问题,维护了场所的合法权益,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根据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我们又进一步加强对生态移民地区的工作调研,提前介入,及早谋划,合理安排场所的布局,做到既满足移民的活动需求,又有效防范乱建寺观教堂问题的发生;从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入手,细化创建标准,完善达标考评办法,命名表彰县级108座、市级60座,切实发挥了场所宣传、教育、引导、服务的合平台作用;从抓好团体和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入手,协调解决了市级团体的办公用房问题,委托经学院代培大专班达到4个,在校学生160名,培训工作稳步推进;从解决教职人员生活保障问题入手,积极推动开学阿訇发放生活补贴试点工作,发放范围由金凤区扩大兴庆区和西夏区,稳定了教职人员队伍;从引导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入手,在成功举办第三届“卧尔兹”巡回演讲比赛,在界深入开展“提升素质、促进和谐、为两宜城市建设做贡献”主题教育活动、“讲和谐、促发展、做贡献”评比活动和“同心同行”等各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谐建设,争做文明市民;从发挥场所宣传、教育、引导、服务的合平台作用,进一步落实法律知识进寺院、文化图书进寺院、党报党刊进寺院以及铁路护路联防宣传进寺院和交通安全宣传进寺院等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的20座场所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基地创建活动,通过教职人员讲解和宣传,劝阻烟民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家庭吸烟,得到了联合国专家验收组的一致好评。市事务局还被自治区治委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是把场所安全监督等日常管理工作和落实治维稳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多次召集各县(市)区和各团体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活动场所的消防、治安等项安全工作。在春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和开斋节和圣诞节重要节日来临之际,及时向各县(市)区、各团体下发通知,就切实做好场所安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工作要求。同时,还根据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的有关安排,认真开展“百日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积极会同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对部分活动场所和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治安和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和整治工作,做到“查细、查深、查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有效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做好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最大的佛教活动场所——海宝塔寺“盂兰盆”法会期间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通过扎扎实实做好治安、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各项工作,保证了法会如法如律地有序开展,实现了多年举办、多年无重大事故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市委、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表扬。

三是把坚持依法管理活动与落实治维稳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好朝觐事务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认真落实网上报名排队制度,细致深入地做好培训、统送统接等工作,今年我市共有650名顺利前往麦加朝觐,无零散朝觐发生。健全协调机制,加强有效管理,制定出台了《市跨地区大型活动管理规定》,全市跨地区活动安全有序。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类非法活动,维护了全市现有格局,维护了领域的和谐稳定。

4、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切实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民族领域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国“两会”、春节和“五一”节期间以及清真美食旅游节、(国际)企业家峰会、宁洽会、中阿经贸论坛等重要敏感时段,认真开展全市不稳定因素摸底排查工作,分析原因,确定有关责任县区和责任人,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具体要求,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切实把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宁洽会和中阿经贸论坛期间,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涉外活动的管理和接待服务等工作,为活动的圆满成功、节庆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提供了保证。

2012年,我委(局)将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的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手段,切实加强民族事务的管理和创新,进一步巩固全市民族领域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1、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提高思想认识,突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

2、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爱国主义、法制宣传等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治及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特别是有效地调动广大界人士和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人人共建、人人共享平安的良好氛围。

3、结合创建活动,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界人士和群众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推动界“三个文明”建设,为“和谐”、“平安”建设贡献力量。

4、坚持“排查在先、调处在先、预防在先”,立足于“抓早、抓小、抓细”,有效防范和及时化解民族领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民族领域的团结和谐稳定。

5、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依法加强对事务的管理,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类利用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