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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通知

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工作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区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区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行政执法案卷是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重要载体,全面反映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是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保障行政执法机关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有利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促进行政效能建设。

二、评选范围

全区区、乡(镇、街道)两级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年至年3月期间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形成的案卷。

三、评选方式及参评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各地各部门择优自荐和区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选的方式进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不含省、市垂直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重大行政决策案卷。

四、工作步骤

(一)自评自荐阶段(年4月1日—4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168号)以及《江西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标准》、《江西省重大行政决策案卷标准》的要求,择优推荐本部门(单位)案卷参评。

(二)集中评选阶段(年5月4日—5月9日):由区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执法业务骨干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参评案卷进行集中评选。

(三)总结表彰阶段(年5月底):集中评选结束后,区政府法制办对评选情况进行总结,报区推荐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对优秀案卷、优秀办案人员、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并遴选具有代表性的案卷上报参评全省、全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

五、几点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区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一项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给予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二)此次案卷评选将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及时推荐参评案卷。要真实、客观地反映本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请于年4月30日前完成案卷选送工作,并将参评案卷(原件或复制件)、《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推荐表》、《优秀办案人员推荐表》报送区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