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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通知

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通知

根据《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号)的规定,《省行政执法证》、《省行政执法监督证》每5年换发一次。截至年底,我区年使用的“两证”即将满五年。为做好新式“两证”的换发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水平,按照省、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举办一期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暨第六期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结束即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予以换发新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及受委托执法单位中,符合《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在编人员。具体培训对象已经各行政执法单位报送并由区编委办核定。

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予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年12月10日全天,上午8:00时报到,8:30时上课,下午1:30时上课,4:00时组织考试(市法制办监考)。中午统一在高专第三学生食堂用自助餐。

培训地点:景德镇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五楼学术报告厅(进学校正门后往左侧前行至道路终端)。

报名截止时间为年12月8日(星期三)下午5时。

三、培训内容

1、常见行政执法行为疑难问题解析;

2、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

3、行政执法监督、执法责任制与行政救济。

按照省法制办要求,培训采用全省统一教材《行政执法教程》和专用试卷。

四、培训费用

本次办证工本费、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餐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60元,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统一于报名时交纳。

五、工作要求

此次培训班将邀请我市高等院校法学教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前来授课,授课将以实务操作为主。

请各单位按本通知附件要求,填写参加培训人员报名汇总表,并指定一名行政执法证件核发工作联系人,负责与区政府法制办联系执法培训和办证工作。参加培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我区也不再另行组织此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