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6/6 10:08:55 阅读: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旗消防工作会议,是在全旗上下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旗委扩大会和人代会前召开的一个重要会议。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消防工作会议,会上,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王建平同志针对全市消防工作存在的问题做了重要讲话,对消防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消防工作任务艰巨,是我们时刻不能忽视的国计民生工程。大家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刚才,旗消防大队教导员张峰同志通报了全旗消防工作责任状落实情况,公安局副局长刘厚宝同志传达了全市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旗人大张主任宣读了落实全旗消防工作责任状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决定。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旗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调动全旗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面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复杂变化,全旗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信心,积极应对,自加压力,攻坚破难,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综合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65亿元,增长3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6亿元,增长40.5%;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5亿元,同比增长21%。并再度跨入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旗县。
当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防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也是我旗消防工作成效显著、消防事业快速发展的一年。在张峰同志的通报总结中已有充分体现,我认为是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消防责任体系明确。各苏木镇人民政府和领导干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坚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任期目标,建立了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旗、苏木镇两级政府以层层签订责任状为抓手,完善了政府领导逐级责任制,建立了消防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扎实工作,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明显提高,火灾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二是消防基础设施及装备水平大幅提升。旗、苏木镇两级从上到下都制定和完善了城镇消防专项规划,并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之中,持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加快城镇消防站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建设步伐,及时配置消防检查仪器、火场勘查仪器和各类装备、器材,城镇抗御火灾事故的硬件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消防业务经费预算实现财政单列和增长10%的目标,政府预算及预算外资金共投入了225万元。组建了由七名退伍军人组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优化消防队伍结构。三是消防队伍战斗力显著增强。按照消防灭火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针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特点,狠抓扑救特殊火灾的战术研究和灭火演练,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快速反应,促进消防队伍灭火、抢险、救援能力的不断增强,成为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四是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有所创新。按照农村牧区“一村一队一车一栓一泵一牌”的消防工作构想,加大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了农村牧区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扑救。农村消防工作有了质的提升。五是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加大了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及防火知识普及力度,提高了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技能;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力营造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及时向社会发布消防专项治理信息,形成了对火灾隐患单位的高压态势,共同监督火灾隐患的整改。当然,还有一些值得总结和肯定的方面,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这些成绩的取得,与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果断决策是分不开的,与各有关部门、单位、企业、学校的同心同德、密切配合是分不开的,与全旗消防部队官兵的上下一心、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在此,我代表旗委、政府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消防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向日夜战斗在全旗防灭火第一线的消防官兵,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今天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旗一批矿山冶金、化工等工业项目的建成投产,各类性能复杂的大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日益增多,当前火灾形势越来越复杂,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的需求越来越高,加之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严重不足,尚无成熟的处置大型矿山冶金、化工等企业发生灾害事故的经验和先例,消防形势不容乐观。
据统计,我旗共发生火灾24起,直接财产损失112.06万元,相比起数上升16%,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50%。就当前来看,我旗的消防硬件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全社会消防意识亟待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消防工作责任制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仍有个别地方对消防工作重视不够,部门消防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不到位,政府部门消防联动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二是部分社会单位特别是火灾危险性极大的部分易燃易爆工业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社会消防工作基础还不牢固;三是农村牧区防控火灾能力仍有欠缺。全旗多数农村牧区消防力量匮乏,苏木镇消防组织有待健全,防火安全条件亟待改善;四是公众消防安全素质亟待提高。消防安全常识普及率仍然偏低,消防教育培训工作仍需加强;五是城镇公共消防水源建设滞后于城镇建设的发展。新建城区、旧城改造和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不能同步建设到位,消火栓建设都有欠账。六是火灾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当前虽然遇到经济危机,但我旗仍然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时期,应该预见到我旗面临的火灾形势将会日趋严峻。这些问题警示我们,对当前的消防安全形势切不可盲目乐观、放松警惕,要增强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始终把做好消防工作、保一方平安摆在政府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谐发展,开创我旗消防事业新局面
消防无小事。消防工作事关全旗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从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消防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我们必须结合《消防法》的宣传贯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认真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高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前提和保障的理念,以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以更强的举措和力度,狠抓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建设和队伍建设,使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事业同步规划、协调发展,推进消防工作跨越发展。各苏木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要把最大限度地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和火灾危害,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解决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实现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要牢固树立又好又快发展意识,始终把保障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作为消防工作第一要务;始终把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发展放在首位,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保持火灾形势的稳定,为全旗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要坚持以人为本。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做好灭火救援和监督执法工作,切实消除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无法保证群众人身安全的场所,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在实施灭火救援时,必须坚持“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则,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同时,也要注重保障我们消防人员自身的安全。
三要坚持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要把消防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把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使消防基础设施、火灾预防网络、火灾事故突发处置体系等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完善,跟得上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承载得起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而日益繁重的消防安全任务。要研究落实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提高国民消防安全素质等治本措施,要认真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消防发展规划,一项一项地推动落实。
四要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着力构筑全方位的火灾防控网络,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健全和落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消防监督检查和执法,把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作为预防火灾事故、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的基本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把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在加强消防部队营房车辆和器材装备建设的同时,逐步提高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推动城镇社区和农村牧区普遍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和消防组织,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提高全社会防范火灾的能力。
三、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努力做好消防工作
我旗消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稳定火灾形势为目标,以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为突破口,坚持改革创新和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法制化、社会化,切实保障全年各项消防工作任务的完成,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㈠构建消防社会化新格局,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安全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是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一是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内蒙古自治区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从施行,该《规定》对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苏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公安派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逐一做出规定。各苏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按照自治区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消防工作作为紧抓不放的工作,列入政府重要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坚定不移地推进消防工作目标管理,细化工作任务,量化工作指标,逐级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准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解决制约消防工作发展的机制性、保障性和制度性问题。
二是督促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消防工作检查考核标准》,明确要求将公共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比之中,的政府工作责任状已经结合该标准制定了相应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旗两办督查室会同有关部门半年考核一次,年终总结评比,严格按照责任状内容落实。各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完成全年消防工作任务。
三是依法监督社会单位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各苏木镇要结合《消防法》的宣传贯彻,建立和完善规范化、标准化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督促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和检查,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真正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改、法律责任自负。
四是切实加强火灾防范和风险管理。灾后如何解决火灾责任赔偿等方面的问题以及法律纠纷,使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是我们面临的重要问题。保险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重要方式,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通过市场化机制,用商业手段调解和转移火灾风险,对于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们要积极鼓励具备条件的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鼓励和引导公众聚集、易燃易爆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和单位投保,充分利用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进一步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分散火灾事故风险。
㈡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城乡抗御火灾能力
一是不断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我们要按照消防专项规划要求,合理布局消防队的保护范围和半径,使消防队保护半径趋于合理。全面加强全旗整体抗御火灾的能力。从政府责任状验收情况可以看出,随着我旗城区的发展和旧城区的改造,城市管网迅速拓展,城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的资金投入相对不足,致使我旗城镇公共消防水源的建设和维护保养跟不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工业园区消火栓欠帐问题严重,下一步要将此作为重点,对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城市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建设。
二是抓好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今年我们要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组织苏木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大力发展政府专职、企业专职、政企联办、志愿义务等形式的消防队伍。尽快为这些队伍提供业务用房,配备必要的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加大合同制消防队员和消防文职雇员的招收力度,弥补现役消防警力的不足。探索建立科学招收、训练、管理和教育机制,特别要抓好社会单位消防人员业务培训和实战训练,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参与能力,确保这支力量在防火、灭火中充分发挥作用。此事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落实。
三是完善消防规划,加快建设步伐。各苏木镇必须根据城镇发展实际,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在实施本地消防事业“十一五”规划基础上,根据城总体规划调整情况,同步制订、修订消防规划。本着“不欠新账、快补旧账,健全设施、加强管理”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落实年度建设计划,保障消防规划得到落实。
四是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继续提高全旗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今年,遭遇全球经济危机,经济发展受到极大影响,但这也更加凸显了保护已经形成的生产力的极端重要性,为了确保实现旗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保持全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旗政府将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公安厅、消防总队《关于印发武警内蒙古消防部队业务费开支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大消防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投入,力争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㈢加强农村牧区消防工作,改善农村牧区消防安全条件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牧区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规划并同步实施,督促各苏木镇政府,依托村民委员会、各种经济组织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尽快形成“党委政府领导、部门行业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共同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二是不断夯实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基础。各苏木镇要按照《自治区农村牧区消防建设规范》的规定,从农村牧区消防最迫切的问题着手,加强消防基础建设。结合农村牧区供水和道路工程建设,改善农村牧区消防水源,提高消防车通行能力。结合农村牧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提高农村牧区建筑物耐火等级,补充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培养农村牧区灭火骨干力量,因地制宜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发展乡镇消防队伍。
㈣加大火灾防控力度,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适逢建国周年,一旦发生恶性火灾事故将造成难以估量的恶劣影响。各苏木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不间断的实施易燃易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工作,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努力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力度。依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科学判定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属地管理、逐级督办原则,及时督促有关部门、隐患单位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对拒不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
二是重点防范人员密集和易燃易爆场所火灾事故。从全国的火灾案例中可以看出,造成恶劣影响、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的火灾事故,几乎都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我旗近年来未发生影响恶劣的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但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繁荣,火灾形势的进一步复杂,发生此类火灾事故的可能性也还是有的。多年来,我们一直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一定不能有所放松,要坚持常抓不懈,确保绝对安全。要在人员密集场所大力推行消防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事业单位内部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企事业单位自身防控火灾能力。随着我旗一批矿山冶金、化工等企业的建成投产,火灾危险性加大,处置更加困难的火灾正在威胁全旗的消防安全,加强矿山冶金、化工等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迫在眉睫。要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电力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力打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杜绝新的火灾隐患产生。在规划立项、工程设计等各个环节,消防审核要提前介入,前移预防的关口;各类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立消防专业队伍,建立防火责任制和应急预案,提高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各地要执行好领导带班制度,注重防范,落实责任,力求把隐患消除在“零状态”。
三是完善各类保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在已经建成的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中心基础上,将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今年要全部纳入系统管理。积极推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全旗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企业在年内全部投保,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四是完善灭火抢险救援指挥体系。各苏木镇政府要建立灭火抢险救援指挥部,明确相关部门和参战力量职能和责权范围,加强统一指挥调度,提高协同作战能力。根据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定特大火灾及其它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高温、有毒、缺氧、浓烟等复杂危险情况下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切实提高灭火抢险救援作战的综合能力。
㈤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形成强大舆论声势,在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上谋求新突破。一是在“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期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普及面广的大型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利用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文化素质高、分布范围广的优势,重点对外来务工人员、妇女儿童、残疾人、孤寡老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积极拓展消防宣传教育的受众范围,将做好消防宣传工作提升到体现改革开放30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高度,使消防宣传工作覆盖全社会方方面面,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二是指导城镇社区、农村牧区以及居委会、村民自治组织,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努力探索将消防宣传与全民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基础教育相结合,与各类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广开消防宣传渠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普及防火灭火知识技能,提高全民消防素质。三是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消防宣传义务,充分发挥消防宣传教育主力军的作用,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扩大社会宣传覆盖面,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对于全旗集中性消防宣传战役,各新闻单位不能向消防部门收取宣传费用。
同志们,全旗消防工作的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旗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全面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开创我旗消防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乌拉特后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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