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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讲话

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讲话

一、县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安排

第一阶段是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从20*年4月到5月15日为止。主要有三个任务。一是成立组织。县政府今天召开会议对全县“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地、各有关部门回去后要立即成立相关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领导。二是明确责任。各地要根据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职能,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线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督办”的原则,层层签订普查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三是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整治中大力宣传普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及有关要求,努力营造整治氛围。

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20*年5月16日至20*年7月28日。这一阶段以全力铲除“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火灾隐患全面普查为重点。一是“三合一”、“多合一”整治。各地要认真排摸“三合一”、“多合一”建筑,掌握本文来自底数,由各乡镇主要领导审核上报,要明确整治要求和措施,要以铁的决心、铁的措施、铁的纪律实施百日攻坚整治行动,全面达到铲除“三合一”,杜绝“多合一”的目标。二是全面普查。各地要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关于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对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的危险部位必须停止使用。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在各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分行业、系统进行全面普查,澄清底数,登记造册,逐一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处火灾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认真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是监督检查阶段,时间为8月1日到12月31日。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主管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火灾隐患整治和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情况分行业、系统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和单位,应责令重新进行整治。对未整改火灾隐患的单位逐一检查,依法责令整改。

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2月1日到4月15日。这一阶段,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对普查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普查整治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必须确保“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这次“三合一”为重点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能否收到实效,关键在于各地政府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能不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能不能硬起手腕抓落实,能不能真正严格执法。各地一定要按照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凡属于“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的必须全部铲除,凡属于隐患普查整治范围的,一个不漏,不留死角,该走到的地方一定要走到,该查清的问题一定要查清。要把火灾隐患的整改作为重中之重,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一抓到底,做到排查一批,整改一批,挂牌一批,处理一批。对有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决不能听之任之,养患成灾。重点要落实抓好以下措施。

(一)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在整治中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于3日内报告公安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由公安消防大队或派出所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大队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要通过排查整治确定新一轮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二)各级政府对公安消防大队报请政府挂牌督办、责令停产停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在接报后及时做出决定;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督促落实保障安全的措施。

(三)对“三合一”建筑,人员住宿场所必本文来自须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彻底分离。对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内的留宿人员,要立即清理。对“多合一”建筑不同用途的场所之间必须进行彻底的防火分隔,畅通疏散通道,对于劳动密集型的“多合一”建筑必须安装点式报警装置和简易自动喷淋系统。

(四)对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工商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决定取缔、关停的单位或场所,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文化、卫生等部门要分别吊销有关证照。对消防产品的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要依法严肃处理。

(五)对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法使用明火作业,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消防通道,拒不整改火灾隐患,不履行组织、引导疏散义务等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从重处罚,坚决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六)对于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建设规划部门要依法予以拆除,对于“城中村”、“多合一”建筑群无室外消火栓等消防水源的要设置消火栓,对面广量大的“三合一”密集区要尽快规划建造员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