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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市党委研究金融工作

召开市党委研究金融工作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努力走出一条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全社会要尊重水、节约水、不污染水,共同推动水利工作改革发展。要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根据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城乡一体化要求,提高防汛抗旱能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加强生态水利建设,推进水环境治理。要明确部门、落实责任、加强督查,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文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金融改革创新作为综合配套改革任务,“十一五”时期全市金融业规模迅速扩大,直接融资、融洽会、金融市场、金融租赁、风险防范等方面亮点频现,改革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服务经济取得显著成绩。要按照金融改革创新和金融业发展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大力实施重点工作,确保金融改革创新取得更大进展,促进金融业又好又快发展。

各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坚持一手抓金融改革创新,一手抓金融风险防范,把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整合治理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公司整合、资源整合和债务整合,建立完善借用管还机制、风险责任机制,做好风险监测、动态监管。要拓宽融资渠道,注重投资效益,每一个项目都要科学规划、周密决策、合理安排。要注重投资节奏,严禁盲目投资,确保持续发展。要进一步促进金融要素交易平台健康发展,坚持科学审慎、风险可控原则,规范在前、操作在后,建立防火墙,落实责任制,实施从严监控。

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要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要更加注重行政执法,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更加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确保权力依法规范运行。要更加注重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引导作用,不断提高考核标准,加大考核力度。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管理规定》和《市城市基础设施移交接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