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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事项通知

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事项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四县一中心”建设,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县文化体育事业,不断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县首届群众文化艺术大展演”、“县年球类运动会”等两项全县性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1.“县首届群众文化艺术大展演”于11月中旬启动,2012年1月中旬结束。

2.“县年球类运动会”于11月中旬启动,12月上旬结束。

二、活动内容

1.“县首届群众文化艺术大展演”内容分五类:音乐类含地方民歌、山歌与渔歌民间小调、劳动号子、民间器乐演奏等;舞蹈类含地方民间舞、祭祀舞、花棍舞、玩龙舞狮等;戏曲类含花鼓戏、地花鼓、竹马戏、蚌壳戏等;曲艺类含方言相声、小品、双簧、三棒鼓、渔鼓、快板、三句半等;民间艺术类含本土魔术、杂技、杂耍、奇人绝活等。

2.“县年球类运动会”竞赛项目分三项:篮球、乒乓球、羽毛球。

三、活动组织形式与办法

1.“县首届群众文化艺术大展演”由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组织,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具体指导,并遴选部分优秀节目参加全县2012年春节联欢晚会。

2.“县年球类运动会”由县政府办、县文体局、县体育总会具体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办委局组队参加。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县性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组委会相关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文体局,王良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迅速组织启动相关活动。

2.加强督导协调。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县广电局、县文联、县体育总会等部门要做好具体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工作。县电视台、《今日》、新闻网等媒体要搞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3.加强安全监管。县公安、交警、消防、信访、安监、财政、教育、建设、电力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两项”活动安全、节俭、规范、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