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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帮助困难群众活动事项通知

开展帮助困难群众活动事项通知

7月3日,我县遭受自有记录以来最大的突发性暴雨袭击,章水流域和浮江河流域水位猛涨,全县11个乡镇均发生严重的洪涝灾害,受灾人口达23.675万人。为帮助受灾困难群众渡过难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广泛开展向灾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和范围

1、捐赠时间:捐赠活动从7月8日开始,7月15日结束;

2、参加范围: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省、市驻县各单位(7月9日上午9:00时,县公务写字楼将组织进行集中捐赠活动,请有关单位将捐赠款物提前收齐,准时参加)。

二、捐赠办法

此次捐赠以现金为主,全新的夏被、蚊帐、衣服、粮油食品和新日常用品为辅。县直各单位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将捐赠款物收齐后上缴县慈善会(设在县民政局)。各乡镇参照上述要求,以乡镇为单位组织捐赠活动。

三、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捐助活动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迅速在全县掀起向灾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的热潮。对在此次捐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县委、县政府将予以通报表彰。

2、加强舆论宣传。县委报道组、县电视台要积极做好此次向灾区困难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捐赠活动的宣传工作。要宣传开展社会募捐活动的意义,宣传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宣传活动的进展和实物发放情况,并对此次活动进行跟踪报道,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捐赠活动有效开展。

3、增强捐赠活动透明度。各单位在做好捐赠工作的同时,要在单位公开栏或醒目位置将参加本次捐赠活动的干部职工名单、捐款金额及物品数量进行公示。

4、加强捐赠款物管理。请县民政局组织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工作,并公开、公平、公正地将款物及时发放到灾区困难群众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