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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村庄整理改造工作通知

推进村庄整理改造工作通知

为深入开展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拓展新村建设模式,加快建成城乡融合型新农村,根据区政府有关村庄整理改造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推进村庄整理改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村庄整理改造是通过实施“两改两化两完善”,即改房、改路、绿化、美化、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功能配套,使基础设施显著改善,村容村貌明显提升,人居环境较大提高,真正建成特色明显、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管理规范的“田园式”、“水乡式”新型村庄,总体目标是:到“十二五”末,有15个村改出形象,建出成果,使我镇村庄建设真正成为惠及广大农村群众的幸福民生安居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村民主体。尊重村民意愿,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好村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群众赞成、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作村民支持拥护的决策,做好村民利益实惠的事。

(二)坚持规划引领。在符合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布点规划的前提下,根据村庄现状,科学编制村庄整理改造指导性规划,并切实把好规划实施的事前审核关,事中监督关,事后验收关,做到实用性和前瞻性相统一。

(三)坚持特色庄园,根据城郊、平原、山区实际,因地制宜,体现文化内涵、水乡内涵、庄园内涵,反映五乡区域特色,注重乡村风情,注意保护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四)坚持量力而行,充分考虑村级集体经济和农民的承受能力,注重实用、实效,珍惜民力、财力,做到量力而行,防止浮夸。

三、主要内容

村庄整理改造要顺应农村居民集聚集居的趋势,根据各村区位特点、经济条件和社会发展水平,以中心自然村为主体,大力实施宅基地整理,积极整合自然村,适时拆除空心村,并高标准开展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的村容整洁活动。主要内容是:

(一)规划与用地。在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编制好发展定位准确、特色明显的整理改造规划图,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报区新村办审定;在用地方面,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建设用地,以集约节约为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改房改路。要制定出村庄整体拆旧建(购)新的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开展适度改房,做到宜拆则拆、宜建则建,特别是要加快拆除违章建筑、危房和破旧住房,实际拆旧面积应保持在1000平方米以上;对影响整体布局或道路拓宽工程需要的,应合理拆除部分住房,积极推进农房联户改建,合理改造房屋墙体立面,切实改善住宅外观形象,实际建新面积应保持在1000平方米以上;要大力实施道路改造工程,达到主要通村公路及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其中主干道宽度在4米以上;同时强化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畅通。

(三)绿化美化。按照“森林”建设要求,大力开展村庄周边、村内干道、河道沿岸、空闲地的环村绿化工作,做到环村绿化与村内绿化相结合,实行见缝插绿、拆违还绿、立体布绿;要按照“易种好管投入少、生态增色有效益”的要求,合理配置林种树种结构,少种草多种树,乔木树种绿化面积占70%以上。全面整顿农户庭院环境,清理庭院内外杂乱现象,开展庭院绿化,美化庭院环境。把村庄绿化与发展经济林果、庭院经济结合起来,达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富民美村;结合区新一轮河道疏浚整治,积极开展村庄内河沟、池塘的疏浚清理,保持整洁,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落实保洁、保绿、保清、保亮等管护机制,优化村庄环境质量,美化村庄整体面貌。

(四)完善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从最大化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出发,在规划引领下,大力加强村庄内路、电、气、通讯、消防、给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开展生活污水分散式生态处理或集中式处理系统,按新农村电气化标准进行电力设施建设,大力健全菜市场、便利店、停车场、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医疗机构、图书室、文化健身场所、休闲公园等公共服务体系,达到基础设施完善,功能服务齐全。

四、政策措施

(一)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区级各职能部门在整合资源,充分发挥各部门的综合效应上,采用联动帮扶的办法,加强配合,强化合力,做到规划衔接、资金整合、项目对接。区级有关部门会根据区新村办确定的整理改造村名单,加强对各村的规划编制、道路建设、污水治理、村庄绿化、河道清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在简化项目审批手续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并在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上予以集中倾斜,其中项目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进行操作,镇村按既定比例进行配套,以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达到村容整洁、环境优美。对达到整改标准的,到每年底,由村提出申报、镇乡初验,报区新村办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按评估细则(由区新村办制定)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村,区政府、镇政府予以统一表彰,依据行政村规模大小,分一类、二类、三类3个类别,达到区级验收标准的,区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镇政府再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补助。

(二)为鼓励整理改造村内农户联户改建住房,对改造村街区内的拆建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政办号文件)和《关于调整区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发〔〕13号文件)的规定给予补助。

五、工作要求

村庄整理改造是我镇旧村改造、新村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切实建立起镇、村和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真正形成镇村两级抓落实、抓服务、抓督查的工作体系,齐心协力抓好村庄整理改造工作。

镇新村办作为村庄整理改造的牵头部门,负责各项政策的检查、督促、落实及协调工作,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并每年选择3-5个村作为重点改建对象,加以重点指导和扶持。镇级其它有关部门要做好指导配套工程建设路子的配合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专项政策措施、补助途径以及改造项目的实施。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要统一思想,根据本村的实施方案,有条不紊地组织实施,把群众组织好、引导好,做好政策处理和利益调节,抓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环境治理等具体工作。使村庄的面貌有实质性的改善,达到预期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