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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通知

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信息化建设,提高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做好今年农村信息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一)乡镇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有线电视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行政村3G网络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

(二)农村电脑普及率提高15%以上,全县农户电脑普及率达到10%。

(三)开展“信息技术乡村”行活动,年内新发展500户农村信息中心户。

(四)加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年内30%的自然村、98%行政村通宽带,80%的行政村通3G网络。

(五)着力建设崇义县农村信息化互动平台。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村级信息服务站建设。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在全县所有行政村设立信息服务点,信息服务点要达到“六有”标准:有固定场所、有明显标识、有信息服务设备、有信息员、有信息服务记录、有长效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信息综合查询、政务事务咨询和代办、信息化技术培训、文化娱乐等全方位的信息综合服务。

(二)大力发展农村信息户。按照三年内(年—2013年)每个自然村和社区全部设立信息户的要求,今年在全县新农村建设点及新型村落社区选择500户农户作为信息户(见任务分配表),信息户名单于8月31日前报县农业信息中心(县新村办)和县信息中心。

(三)大力提高农民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举办“信息技术乡村行”活动,在新农村建设点开展“信息化技术培训”活动。电信、移动要针对农民的知识层次和现实需求,安排培训老师、编写教材、开展好培训活动。

(四)着力建设崇义县农村信息化互动平台。依托政务信息网县级平台,在互联网上建立崇义县农村信息化互动平台,产品交易、劳务招聘等方面的信息,以电脑、手机和有线电视为终端实现村务公开、农技知识、市场信息等实用信息查询。

(五)全面推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县新村办要协调各通信运营商加快推进“村村通”工程建设,基本消除通信空白自然村落。要结合农村村落区域布局规划,加快推进自然村通宽带进度,解决农民上网问题。

三、实施步骤

我县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年8—9月。在铅厂镇石底河开展试点,启动农村信息化和产业信息化应用平台建设。

(二)试点推进阶段:年10—11月。以铅厂镇和上堡乡4个农村信息化示范村为重点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整体推进阶段:年12月。召开全县农村信息化总结大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带动全县农村信息化整体推进。

四、工作分工和工作措施

(一)县新村办负责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指导监督等工作;将农村信息化建设任务纳入新农村建设年终考核,对各乡镇农村信息化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二)县农粮局负责提供农业政策法规、种养殖技术、农情预警等农业信息;组织农业专家队伍和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农业服务网服务农业生产和解决相关问题。

(三)县人社局负责提供劳动就业、劳动保障、招聘会、人事考试培训、社保医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有关信息,利用信息化手段解答农民关注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县卫生局负责提供常用药品价格、卫生保健、重大疾病防控、卫生政策法规等各类医疗卫生信息。依托农村社区卫生“农民健康数字档案”平台,建设覆盖全县、快捷高效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医疗信息资源,建立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系统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控系统。

(五)县计生委负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生殖健康知识等有关信息,利用全员信息系统服务育龄群众,解答农民关注的计生问题。

(六)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灾害预警等信息,实现农村气象信息显示屏系统与农村信息化平台信息共享。

(七)县果茶局负责提供脐橙、茶叶、西瓜等主导产业的实用技术信息的上传更新,农民技术咨询的答复。

(八)县电信公司负责电信宽带网络在农村的覆盖,宽带业务推广普及,开展信息技术乡村行和培训活动,为新发展500户农村信息中心户提供优质的网络接入服务;县移动公司负责移动宽带网络在农村的覆盖,行政村3G网络覆盖率提高到85%以上,移动宽带业务推广普及;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网络电视信号在农村的覆盖,确保年底前各乡镇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95%以上,行政村有线电视覆盖率提高到40%以上。

(九)县文广局负责完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巩固乡镇(街道)基层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基层服务点,利用公共通信网及已建成的远程教育网等途径,传播文艺演出、实用技术视频等信息。

(十)县工信局(县信息中心)负责制定农村信息化互动平台技术方案、项目维护和日常管理,对各责任单位的信息更新进行技术指导,对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进行技术支持。

(十一)铅厂镇政府、上堡乡政府(农村信息化示范乡镇)要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各建立农村信息化示范村2个,以点带面,取得建设经验后在各乡镇逐步推广,全面实施。

(十二)各乡镇要按照工作目标,落实办公场所,配备专用设备,配好信息工作人员,推进工作落实。建立乡镇农村信息服务站和村级信息服务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信息等工作。各乡镇要把农村信息化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每年按照县财政补贴金额配套相应信息化专项资金,推动农村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引导辖区内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通过信息化应用,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升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