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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生猪生产发展工作通知

加快生猪生产发展工作通知

为推动我县生猪产业健康快速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生猪生产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生猪生产发展的重要意义

生猪生产事关农民持续增收和城镇居民“菜篮子”稳定。加快生猪生产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要求,是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打造特色畜牧业板块的重要手段,也是发展现代畜牧产业,提升产业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对转变生猪生产发展方式、促进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生猪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集中力量,狠抓关键,千方百计加快生猪生产发展。

二、明确生猪生产发展目标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强化动物疫病防控为保障,以推进健康生态养殖为重点,进一步提高良种猪、规模化养殖和屠宰加工的比重,实现生猪生产新突破。到年底,全县共发展生猪180万头,其中出栏生猪110万头以上,饲养能繁母猪7万头以上,规模养殖比重提高到65%,加工能力达到30万头,努力把我县建成全省生猪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三、认真落实加快生猪生产发展各项措施

(一)加快品种改良步伐。继续扶持我县两个二级种猪场建设和引进更大规模的种猪生产企业,提高全县良种猪自给能力,提升全县能繁母猪和猪仔品种质量。加快全县生猪品种改良体系建设步伐,完善全县40个生猪人工授精站基础设施建设和品改工作能效建设,提高全县能繁母猪良种比重。

(二)壮大生猪养殖规模。认真实施中央投资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加大标准化猪舍改造和粪污处理投入,发展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力争到年底发展年出栏500头以上的标准化规模猪场260个、生猪养殖小区14个,出栏生猪达到110万头,把我县建成全省重要的优质商品猪生产基地。

(三)提升生猪产业水平。培育和扶持生猪生产、屠宰、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和发展生猪养殖协会、合作社等生猪生产合作组织。鼓励建立健全“合同养殖”、“订单收购”等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发展生猪养殖,不断提升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鼓励养殖场(户)对猪粪尿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推行“猪沼”结合等循环养殖,实现生态养殖和清洁生产,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打造生猪生产品牌。实施品牌开发战略,积极引导生猪生产加工企业搞好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增加生猪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开发精品,培育特色,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

(五)确保生猪生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年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号)精神,扎实做好年能繁母猪存栏数量的统计、核查和补贴、保险工作。全面落实动物疫病各项防控措施,加强预测预警、防控装备、检疫设施等投入。加快动物标识及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畜产品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饲料、兽药、养殖、屠宰、加工和销售等猪肉生产销售环节检验检疫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加强生猪生产组织领导

办公地点设县畜牧局。各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生猪生产工作领导,做到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县政府建立生猪生产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主管副县长召集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时研究解决生猪生产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县生猪生产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生猪生产发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定期召开现场会,及时开展工作讲评,实行生猪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推动我县生猪生产加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