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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事项通知

支持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事项通知

我镇农村信用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加大支持“三农”的力度。特别是开办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通过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借贷,有效缓解农民贷款难问题,受到广大农户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从2009年开始,农村信用社开展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提升工作,为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群众金融纽带的作用,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将大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提升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的提升工作是在宁都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统一组织下,各乡(镇)信用社依托基层村委,成立各村资信评定小组。评估农户的资信等级和借贷能力,由信用社核定农户借款限额,农户可在核定的额度内,凭身份证、《农户贷款证》直接到信用社柜台办理借款手续,贷款资金由农户合法使用、按期归还。进一步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就是要使小额农贷各操作环节更加完善和规范,使更广泛的农户积极参与和监督,有利于农户及时、方便、有效地获得贷款,扩大生产经营和消费,有利于增强农村基层党政干部、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积极促进辖内“三农”的发展。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逐村推进。

为积极配合和支持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进一步提升工作,经镇党委研究决定:为大力支持和配合辖内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提升工作,成立提升小额农贷工作领导小组,由熊辉生任组长,由游侦任副组长,负责具体的统筹协调。各村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积极配合农村信用社做好提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特别是广大村组干部要根据信用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了解农户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评估农户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初评其信用等级,并引导农户用好贷款督促农户按期归还贷款本息。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提升工作的具体安排由驻镇农村信用社负责,坚持的原则是不搞遍地开花,从易到难,逐村推进,各村提升工作计划详见附表。由于提升工作按乡镇统一要求,以村为单位按月扎实推进,各村书记、主任要认真宣传组织好本村农户,按工作月全面摸底、评级、核贷。对在本工作月内,未参加评级授信的农户,本年度内信用社原则上不予以受理,待次年再行评级核贷。广大镇、村、组干部与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要共同对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大力支持和配合辖内信用社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提升工作,是利党、利国、利民的实事,是为农民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所有参与人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改进为“三农”服务的一种自觉行动。切实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采取有效措施,务必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

2、必须维护农村信用社自主权经营。在县信用联社的组织领导下,镇信用社自主审查和发放《农户贷款证》的有权解释并对贷款管理负全部责任。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信用社的经营,要求各村、组干部工作中做到参与而不干预,工作到位而不越位。

3、必须实事求是,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各村组应与信用社密切配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杜绝形式主义。要将资信评定小组成员的构成、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农户授信金额等情况及时向广大农户公开,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