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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进程通知

推进农业综合开发进程通知

为扎实推进我旗农业综合开发进程,按照自治区、市农业开发办的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决定以申报竞争的方式确定年土地治理项目,现将竞争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争立项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为平台,增强优势资源统筹能力,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重点,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生产能力,以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为基本任务,激发开发内在活力,改革投入机制,创新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水平和项目建设质量。

二、竞争立项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突出重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先易后难原则;

(三)专家评审、择优扶持原则;

(四)符合全旗1235工程要求及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

(五)优先支持以中型灌区节水改造为单位,进行适度规模开发,形成规模效益。

(六)鼓励积极引进企业或整合其它资金参与项目建设。

(七)大力扶持为农业产业化服务,特别是为奶牛养殖提供服务的基地建设。

三、竞争立项的条件

(一)上一期(年度)土地治理项目经市、旗两级验收合格。

(二)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丰富,生产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的中低产田。

(三)项目区整体形象好,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0亩。

(四)项目开发预期效益显著,农业基础设施大大改善,能解决制约农业生产的主要障碍因素,项目实施后农业效益明显提高,农民收入较大幅度增长。

(五)乡镇班子重视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村级班子健全、稳定、事业心强,群众筹资投劳积极性高。

(六)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管护工作领导重视、制度健全。

四、竞争立项的程序与方法

竞争立项采取自上而下、逐级申报、审查、考察、论证的方法进行。

(一)充分调动以农民为主体的开发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印发宣传材料和公示等形式,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惠农政策、农业综合开发政策规定,积极营造农业综合开发的良好氛围,激发农民自愿筹资投劳搞开发的积极性。

(二)认真组织开发热情高的行政村参加立项竞争。根据中长期规划,每年选定预备项目区前,由乡镇政府(含区域服务中心)和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拟建的预备项目区采取一事一议,经全体村民代表同意后,村委会向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各乡镇政府(含区域服务中心)在对开发积极性高的行政村申请开发的基础上,通过组织评议优选,确定开发区域,拟定初步开发规划,编写竞争开发方案,做好参加竞争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将申请立项报告上报旗农业综合开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对申报项目的乡镇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人员对预立项目区实地踏查和调研,确立初步的预备项目区,列入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然后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论证,确定为正式预备项目区,预备项目区所在乡镇、区域服务中心要按照规划设计完成林路工程前期建设任务。

(四)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科学方案及评估指标,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定年度开发项目区。

1、旗级农业开发部门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规定和要求,科学制定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竞争立项方案,明确竞争立项的目标、方法、程序和要求,以及评比办法和平分标准等。

2、竞争立项工作由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下具体运作。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成员由旗农发办、财政、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有关部门专家和领导组成。

3、旗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竞争立项方案,在申请开发的乡镇中,逐一对预备项目区进行检查评审。按照资源优势明显,开发潜力大,班子团结,增产增效显著和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当地干部群众搞开发的积极性,投工投劳情况,农田路的建设标准及农防林的栽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分依次排出顺序,择优选定当年开发的乡镇,确定正式立项的项目区。

(五)在竞争中没有选上的预备项目区,继续完善,参与下一年度项目的竞争立项。

五、其他

(一)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要加强领导,将土地治理竞争立项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抓好抓实。

(二)各乡镇、区域服务中心按要求做好年项目的竞争立项申报工作,将申报材料以文件形式,于10月6日前报旗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