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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义务植树工作事项通知

开展义务植树工作事项通知

为打造环城生态圈,加快城区周边村(场)绿化造林,推进城市绿化。根据县委、县政府绿化指挥部的指示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各村(场)年至年义务植树任务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1、凡纳入县直单位有植树任务的各村(场)、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县直各单位的植树造林活动。(具体任务见附表)

2、没有纳入县直单位对口扶持植树任务的其他村(场)也要认真构思,拿出具体方案,报请乡政府绿化办公室,争取明、后两年县委绿化指挥部的规划审批。

3、号召村(场)自主植树造林活动。各村(场)要利用广播会、户主会等形式认真宣讲,充分发动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利用自家房前屋后、沟渠、路边植树。为绿化环境、美化家园多做贡献。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植树造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下联络、工程进度汇报工作。

各村(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由支部书记挂帅,村(场)主任具体抓,迅速分解落实并不折不扣的完成义务植树任务。

2、精心组织,搞好服务

有规划植树任务的村(场),苗种由县直单位无偿提供,但各村(场)要抽调专人组织劳力搞好规划路段的除杂、放样,并钉好路段标示牌,全力支持配合并解决县直单位在义务植树造林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各村(场)也要安排专人进行苗木栽植后的管护,管护工作包括浇水、防病、治虫、涂抹白石灰标示等,确保种植树苗的成活率。

3、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植树造林绿化活动将纳入乡党委、政府对各村(场)年度千分制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和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