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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领导干部讲话

全市民政工作会议领导干部讲话

一、统一思想,与时俱进,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越来越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将民生问题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推进民生工作,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民政事业的发展;落实民生政策,相当多的工作任务要依靠民政系统来完成。

(一)做好民政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政府职能逐步向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社会资源逐步向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倾斜。民政遵循的工作原则就是“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基本上是围绕着人展开方方面面工作的。因此,做好民政工作,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生动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二)做好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民政工作除社会管理的职能外,更多地担负着改善民生的重任。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心,改革开放的成果让人民群众享受,社会公平的原则得以体现,这些都与民政系统的工作水平有直接的关系。说得直白一点,就是党和政府亲民、爱民、惠民、为民的执政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在相当多的范畴内,要通过民政系统扎实有效的工作来诠释。拿我市来讲,今年即将实施的十大民生工程,直接属于民政工作范畴的就有两项。目前我市有15万城乡低保对象,1.3万五保对象,2.7万重点优抚对象,平均每年需救济灾民在30万人次左右,再加上其他各类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他们感受到的党和政府的温暖,不正是通过我们民政系统工作得以体验的吗?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做好民政工作就是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三)做好民政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民政工作的对象在基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体现在基层。特别是随着政府职能转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城市,只有加强社区建设,强化社区自治功能,使社区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才能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才能保持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在农村,只有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才能从根本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化解农村各种矛盾,才能从制度上巩固党和国家政权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同时,民政部门还承担着实施各项救助的职能,在促进社会公平,化解社会矛盾,安定民心等方面,其作用越来越重要,越来越突出。

(四)做好民政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要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就必须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体制。在这方面民政工作具有独特优势。比如,通过充分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安定有序、自动化解各种矛盾的社会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通过加大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力度,可以促进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和平等友爱、无私奉献、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的形成;通过大力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因此,构建和谐社会,民政部门既功不可没,也责无旁贷。

二、抓住重点,整体推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民政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在繁重的任务中,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全面推进。

(一)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关系到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努力提高城乡低保水平。书记在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要把提高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大事实事来抓,力争经过两三年的努力,使全省城乡居民低保水平、企事业单位职工收入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按照省政府要求和市政府安排,今年全市农村低保要扩大保障面,提高保障标准。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对没有把低保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的,市级将不予扶持,对资金安排不到位而影响工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二是做好灾民救助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救灾工作管理体制,明确责任,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进行。市、县都要足额列支预算资金,并且根据灾情,随时增加投入,确保救灾资金需求。要加强救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不发生救灾款到位慢和被挪用挤占问题。在这一点上,一定要严肃纪律,谁贻误了救灾工作,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建立规范的救灾款物发放制度,做到公开、透明,确保救灾款物真正发到灾民手中。三是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大病困难群众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助。四是加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力度。要全面落实五保供养政策,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同时,要从加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入手,努力提高管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要加快进度,高质高效完成“两院”建设任务。用两年时间,完成“两院”建设任务,这是市委、市政府向全市人民作出的承诺,今年是最后的决战年,必须坚决完成。一是要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经常过问,协调解决“两院”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参与实施。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当好参谋助手,狠抓落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财政部门要安排资金,支持“两院”建设。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两院”建设提供政策保障。二是要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实施方案》,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确保质量。三是要落实建设资金。各县(市、区)都要把“两院”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还可采取整合闲置资产、组织社会捐赠等形式筹集资金,确保“两院”资金的需求。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要把“两院”建设作为“头号工程”抓紧抓实。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民政局要对工程项目的规划、质量、进度、投入等方面加强督导检查,确保任务目标按期完成。

(三)提高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水平,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关系到军政军民团结,关系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是民政部门的重要任务,要着力完善机制,狠抓政策落实。以蝉联“全国双拥模范城”为契机,完善和创新拥军优属机制,深入开展科技、智力和社会拥军,为部队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鼎力支持部队建设。要落实优待抚恤政策,进一步完善补助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增长。落实配套资金,重点解决好“医疗难”问题。要深化退役士兵安置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安置方式,确保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经济补助按时足额到位。要高度重视并稳妥做好原8023部队退役人员和复退军人稳定工作,一方面要严格按上级有关政策办事,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健全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村民自治服务体系。城市社区建设,要进一步抓好社区组织和制度建设,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等问题。要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群众服务上,开展便民服务,丰富服务内涵,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

(五)不断加大力度,推进殡葬改革。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多年来,各级政府及民政部门做了不懈的努力,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在一些地方,大操大办、偷埋偷葬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以罚代化”现象屡禁不绝。对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查找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消灭火化盲区,尤其是要坚决整治“以罚代化”问题。宁可火化率降低一些,也绝不允许用“以罚代化”来提高虚假的火化率。要不断推进丧事文明简办,建好绿荫公墓,解决好骨灰存放处理问题,杜绝“二次装棺”,禁止丧事活动中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和大操大办现象。要增加对殡仪馆的投入,不断改善服务条件,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大对丧葬用品的管理,整顿殡葬市场,净化丧葬环境。

(六)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培育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慈善事业是一项乐善好施、济贫帮困的光彩事业,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去年,我市慈善总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市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健全慈善组织。各县(市、区)都要成立慈善协会,城市社区及广大农村也要有相应的慈善组织,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二是营造舆论氛围,增强全社会慈善意识,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和有识之士投身慈善事业。三是广辟善款财源,壮大慈善组织实力。四是要经常性地针对特困群众举办捐助惠民行动,为社会边缘群体及时便捷地提供人文关怀和生存救助,使他们切身感受到社会温暖。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为全面提升民政事业整体水平提供有力保证

圆满完成的工作任务,需要做很多的事情,做方方面面的努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自身建设,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

(一)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把民政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关心、重视和支持民政工作。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要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加大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加强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民政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为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和物力保障。

(二)要突出抓好民政配套资金的落实。民政事业费的落实,关系到各项民政工作能否落到实处。目前我市民政事业费人均水平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特别是有些县(市、区)民政配套资金落实得不好,造成我市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民政工作的全面发展,必须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各县(市、区)要把加大民政事业投入提到重要议事日程,体现以民为本,调整支出结构,切实保证民政配套资金的落实,尤其是要确保抚恤优待、救灾、低保资金的落实。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今年,市政府将把落实民政配套资金作为督查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央、省和市有资金的,县要有配套资金;属于各县负担的资金要切实落实,绝不允许在这个问题上打折扣。在配套资金及各项民政资金的使用上,必须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禁挪用或占用,确保各项民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的实现,确保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不出问题。

(三)打牢民政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基础。基层民政工作直接关系民政事业的整体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所以,必须下大力加强基层民政建设,打牢民政根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基层民政建设,把基层民政建设纳入工作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要充分利用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逐步解决基层工作条件差、服务设施简陋和办公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基层民政工作制度,通过自学、培训、考察等形式,不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适应民政形势不断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