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4/26 17:53:10 阅读: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政府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强化监督、保障发展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紧紧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深入开展保障性住房监督检查工作,查处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案件17起,查处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171户,党政纪处分48人。开展煤炭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对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进行检查落实,对兼并重组的11个煤矿进行专项清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18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和10个村民自建房项目进行重点检查,督促整改问题54个。率先在全市建立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了公共资源从项目受理到确认成交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不断加强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7名监管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不断加大资源税征收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了征收模式,确保了资源税征收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着力整顿财税征收秩序,规范征收行为,为全县财税增收目标的完成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是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坚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着力解决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纠纷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不正之风,教育收费和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减轻农民负担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创新开展“纠风惠农直通车”活动,依托政府网开设了政风、行风网上评议专栏,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大力开展“纠风惠农乡村行”回头看活动,重点检查农村低保、救灾救济、新农合医疗补助等惠农资金使用情况,共审查各类资金1.06亿元。加强对因公外出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活动的管理,严格审批备案制度,遏制用公款旅游的不正之风,全县因公出国(境)同比压缩26.8%,外出考察同比压缩46.7%。
三是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持续开展“两转两提”活动,推进效能型、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行政问责。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查处随意执法、徇私枉法和为单位、个人谋取私利的典型案件,共检查行政执法案卷2400余卷,追踪监察6个部门,下达整改建议书6份。深入开展“问责、问廉、问效”活动,着力解决个别部门和干部存在的不履职、不正确履职、工作效率低下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着力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先后组织集中检查活动7次,党、政纪处分55人,清退2人。稳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124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电子监察,对全县服务窗口进行视频监控。拓宽公开范围,增设公开机构,全县58个涉企执法、涉民服务的单位和部门全部实行了政务公开,县域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廉政建设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不足,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政令不通、吃拿卡要的现象在个别单位还或多或少存在;干部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干部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规范权力运行、预防腐败的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解决这些问题,巩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因此,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温家宝总理、郭庚茂省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全面抓好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工作,努力打造人民满意型政府。
(一)围绕党的根本宗旨,着力增强廉政意识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既是一场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政治斗争,又是一项艰巨繁重的长期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始终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指出,要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特别在今年的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更加明确、更加严格的要求和措施。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反腐败的态度和决心。今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也是我县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县和全省综合实力十强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尤为重大。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更坚定、更有力、更有效地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府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二)围绕服务中心大局,着力抓好监督检查
推进“三化”协调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工作的中心任务。政府监察工作要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切实抓好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政令棚架问题,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在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要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重点城建项目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监督检查,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等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治理。对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私搭乱建、阻工闹事等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占地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追究责任。在推进新型工业化方面,要加大对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周边环境治理力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和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严厉查处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在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方面,要加强对农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发展、强农惠农资金等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向农民和村级组织乱收费和集资摊派行为,认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我县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要以办好“十个方面实事”为抓手,认真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一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重点加大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察力度,对违规征地拆迁、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尤其对以拆谋私行为要坚决予以严惩。深入查处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公路“三乱”以及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有关民生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二要大力倡导厉行节约。今年我县财政形势异常严峻,收支矛盾非常突出。各级各部门必须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拿出有限的资金保工资、保重点、保民生、保发展。要加大对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管理各项支出。三要加大财政公开力度。县财政局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履职尽责、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政府和部门的预算、决算公开,规范管理重大民生支出,逐步公开公务消费,切实把县乡两级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的预算、决算落到实处,努力使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四要从严从速查办案件。围绕权力集中领域、资金密集领域、资源聚集领域和监管薄弱领域,从严从速查办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基层干部滥用职权、与民争利、侵吞国家和集体财产等案件,严肃查办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住房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加大对违反行政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五要继续巩固党政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
(四)围绕体制机制创新,着力规范行政行为
廉政建设和惩防腐败的关键在于规范权力运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创新监管办法,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一要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严格落实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办服务措施,健全和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全面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公共资源交易等行为,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电子监察,促进依法行政、高效施政。二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过错纠偏和责任追究。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坚决纠正执法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等行为,促进行政处罚行为更加规范。三要加强廉洁从政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廉政准则》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继续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以及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活动。四要不断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理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依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着力构建公正开放、有序竞争、优质服务、依法监管的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体系。
(五)围绕发展环境优化,着力强化效能监察
结合开展“两转两提”活动,加强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开展“问责、问廉、问效”活动,通过典型曝光、单位自查、明查暗访等方式,着力解决一些部门及干部纪律松弛、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强对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专项效能监察,确保工程质量和政府投资效益。坚决治理涉企“四乱”行为,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对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情况的问责力度,及时处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肃查处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干扰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努力营造宽松透明的政策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大力推行标准化政务服务和重点建设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服务水平。加强县长便民电话转办、督办、查办工作,及时解决广大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府部门的服务意识和水平。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推动政府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中央和省、市对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心工作与廉政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工作责任,确保全年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抓好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把反腐倡廉的各项措施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班子各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风气。二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加强对监察、审计机关的领导,大力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努力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监察部门要加强廉政监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各级行政机关都要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依法履责,自觉接受监督,齐心协力地搞好廉政建设。三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及广大公务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要主动向人大专题报告,主动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政府的权利,进一步营造勤政廉政氛围,推进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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