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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环境卫生综治通知

农村环境卫生综治通知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反映社会精神面貌和文明进步程度。营造一个“干净、整齐、生态、环保”的农村环境,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为了进一步加强乡村管理,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护城品位,经乡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以“洁净农村大行动”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省、市、县对此高度重视,并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全乡上下要深刻认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卫生村(场)、文明卫生单位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为载体,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的原则,解决好影响我乡农村环境卫生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我乡农村人居环境。

二、切实强化组织保障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是一项庞大繁杂的系统工程。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乡党委、政府决定成立护城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办公地点设乡创建办公室。各村(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各自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安排。

三、切实明确目标要求

我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总的目标是:通过一年的努力,全乡农村环境卫生面貌有明显改善,两年有根本改观,三年实现常态运行。具体目标是:1、建立农村生产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科学处理;2、保持农户庭院日常整洁,扭转农村居民不良卫生习惯;3、农村公共区域的主要道路、沟渠实现绿化、硬化、净化、畅通;4、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田间、水面、林地等无农资包装物污染,无畜禽养殖污染;5、麻里泗墟场达到市级卫生单位要求。

四、切实执行奖惩措施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关键在落实,各村(场)一定要做到出真招、求实效,乡党委、政府将定期对全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工作效果进行督查,并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各村(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行目标管理,将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作为对各村(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所要经常组织督查,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在县整治指挥部检查督促时受到表扬或通过电视台作为典型宣传的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受到批评或作为负面典型曝光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于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