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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硅灰石市场管理通知

规范硅灰石市场管理通知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乡硅灰石市场,确保我乡的硅灰石经济健康有序又好又快发展,提升我乡经济全面发展水平,防止因不正当竞争而引起硅灰石价格的下跌。经乡党委政府与硅灰石协会协商后,形成以下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硅灰石市场管理的执行力度,我乡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矿管办,由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经营秩序

1、我乡范围内的硅灰石原矿价格最低不得低于105元/吨,粒矿价格最低不得低于140元/吨;

2、硅灰石原矿原则上不得供给本乡以外加工企业;

3、其他的粉矿也应按照相应的比例提价;

4、新增硅灰石加工企业必须上报乡政府,经乡政府审批、论证同意后,方可建厂;

5、任何企业不得扰乱硅灰石市场,不得溅价恶性竞争,原来由谁做的业务,现在仍然由谁来做,任何人不得冲击。

6、所有开采、加工企业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管理,照章及时足额交纳各种税费。

三、处罚措施

1、硅灰石开采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以上制定的经营秩序供矿,否则停发民爆物品,并处3000-5000元的罚款。

2、硅灰石加工企业必须按照经营秩序执行,凡有低于最低价销售或冲击其他企业客户的,一经举报查实,责任开采企业停供原矿,并处1万元的罚款。

四、执行时间:本管理办法自年三月十一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