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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民主评议整改报告

物价局民主评议整改报告

根据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任务已经完成。我们围绕查找问题寻原因、立足长远建机制的要求,紧密结合价格工作实际,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切实解决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推动了政风行风建设的深入发展。现将我局查找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全面的自查自纠,共收集到意见、建议26条,经认真的梳理归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物价工作了解不深。一是对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方式、手段不高、宣传不够深入、系统,形式简单,不便于价格法规的普及。二是价格政策和重要信息公布的渠道少,公布的方式比较单一,用价格政策信息服务经济的着眼点不鲜明;价格信息网络刚开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公布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不利于群众抵制乱收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价费管理缺乏创新,对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缺乏措施。为百姓说话,替政府分忧,促经济发展,是物价工作的根本出发点,虽然我们在价费管理上向规范化努力,开拓创新了一些价费管理的新方法,但仍存在着管理手段单一、思路和领域不开阔,缺乏与时俱进的开拓精神。一是对放开商品价格缺乏实施行之有效的管理,存在暴利经营、乱标价、价格欺诈等一些价格违法行为。对群众普遍反映的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行政管理机关强制收费等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真正解决好、控制好,有些还存在乱收费现象。二是价格调研工作滞后,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不够,习惯于发文件管理,没有注重跟踪监督。

(三)价格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不够。在价格违法案件的查处上处罚力度不够大。特别是在落实清退时态度不够坚决,清退不到位、不彻底,清退率不高,因而造成违法行为成本低,乱收费现象不能杜绝;同时对典型案件曝光力度不够,缺乏对其他违法行为的震慑力,也不能树立物价部门的威信。

(四)明码标价工作还没有在全市普及。对区、镇农村的明码标价工作力度不大,工作有待加强。部分个体工商户在经营时没有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随口喊价;没有使用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标价签,欺骗消费者的现象有时发生。

(五)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不是很细、很严、很实,浮在上面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时间少,习惯于发文件进行管理,下去督导落实不够;少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上班有迟到、早退现象。

上述问题的产生,表明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未能做到与时俱进,科学治价、依法治价、民主治价的能力和水平还不能适应价格管理工作变化的新格局;三是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及配套的制度建设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观念教育和监督落实措施有待增强。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局总支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班子成员在抓好自身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的同时,按照“三个落实,三个不放过”的要求,限时整改,举一反三,纠建并举,确保行评工作取得实效。

(一)针对价格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加大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行政务公开。一是我局网站开通后,我们将对相关栏目进行补充完善,所有规范性文件、政策及价格信息都将要在网上公布,便于企业和消费者查询。二是贴近基层群众,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价格服务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商场、进农村、进矿区的七进活动,保障群众价格知情权、参与权、投诉权,整体增进价格收费政策的透明度,提高群众自身维权意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针对价格管理缺乏创新的问题,着力从转变观念,加大工作力度上进行整改。一是要加强学习,切实转变思想观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物价工作,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二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放开商品价格的监管,以切实可行的措施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为加强对市场价格的监测、监控,我局价格监测中心对涉及民生价格的47种重要的商品价格进行价格监测,注重分析和预测,每月编发《市场价格监测巡视报告》,分析价格变动对人民生产生活的影响,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三是针对热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如完善教育收费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实行全部免费规定,加强高等学历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制定工作;认真做好我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规范及药品价格管理工作。近期,我局将对公布的市管3600多个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清理,制定更加合理的收费标准;在全市17个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试点基本药物零差率制度,确保群众看得起病;四是依法民主决策,规范定调价费行为。严格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认真执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规定,确保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以便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听证会质量。我局5月26日召开的油田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其代表的产生就是根据有关规定,由各方面组织推荐产生,物价局只确定了1名专家代表。五是根据省行政执法检查的安排,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文件、标准。六是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涉农收费公示制。我局已配合市农办印发了《市涉农价费明白卡》,将涉农收费的10多个部门的30余项标准制成明白卡,向全市所有行政村发放,增强农民抵制乱收费的能力。

(三)针对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的问题,着力从制度建设和内部监督上进行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价格监督执法“四分离”制度,切实做到立案与检查、检查与审查、审理与处罚、处罚与执行分离,由局政策法规科参与案件审理,重大价格违法案件由案审会讨论决定,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二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我局已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规定对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三是建立价格监督检查廉政情况反馈制度。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到被查单位检查时,都要由被查单位填写“价格检查人员文明执法及廉政情况反馈表”,对价格执法人员进行评查、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四是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网络,在城市大力推行价格监督进社区活动,在农村要强化物价管理检查站的职责,完善监管功能,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

(四)针对明码标价不到位的问题,着力从推行价格诚信活动进行整改。宣传明码标价的有关政策规定,把明码标价作为价格诚信单位评选的重要内容,推行明码标价示范活动,建设明码标价示范街、示范店,鼓励明码实价,为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购物环境。

(五)针对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从完善服务措施、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上进行整改。一是建章立制,修定《市物价局工作规则》等20多个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二是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重点开展宗旨教育、法纪教育、组织纪律观念教育,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管家查价十不准”规定,加强廉政教育,增强自律意识。三是坚持文明规范用语服务,对待来办事的群众,无论亲疏,要求做到“四个一服务,充分体现物价部门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四是做到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24小时畅通,完善价格举报网络全省联网后的各项工作,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及时查处,做到件件有回音。五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对直接从事价格签证、评估、拍卖的工作人员要严格资质管理,搞好上岗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行评工作是阶段性的,但行风建设是长期的,这次行评使我们进一步提高了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对我局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进行了一次全面洗礼,行评代表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也为我们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良好的榜样,我们将借行评东风,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真心实意地认真整改,把政风行风建设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

第一,深入抓好整改工作,巩固工作成果。对于存在的问题在短期内能解决的要迅速进行整改,在短期内不能解决的,如加强已放开价格监管等,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大调研和探索力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在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找到治标治本的政策空间,确保行评整改工作收到显著成效,职能履行更加到位。

第二,贯彻执行《国家公务员法》,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用科学的发展观开展思想、纪律、法制、廉政、道德和艰苦奋斗等一系列教育活动。注重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业务精湛的物价干部队伍。

第三,进一步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我们要在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行风奖惩制度,把行风建设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价格杠杆对社会再生产的各个环节都能起到调节作用,价格管理对搞好宏观调控、搞活微观经济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价格工作上连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下连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行风建设对我们物价部门至关重要,因为它能直接促进我们不负人民重托,充分履行职责,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物价干部队伍。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行评代表的监督和真诚帮助下,在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下,我市物价系统的行风建设一定会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我们将借行评东风,树立更加优良的工作作风,更加勤奋、敬业地扎实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为构建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