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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房屋安全大检查通知

开展房屋安全大检查通知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危旧房屋安全大检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建住房号)和房屋安全管理委员会、和浩特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秋季房屋安全检查的通知》(房办号)精神,我旗对各类房屋每年进行安全检查,特别对存在安全问题的房屋进行了跟踪监督管理,有效地避免了事故的发生。

目前,已进入冬委,风雪增多,有各种隐患的房屋很容易发生事故,现就本年度房屋安全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单位要加强对房屋安全管理检查的领导,认真做好房屋冬季防火和安全工作,提高检查房屋安全隐患的能力。

二、检查范围:住宅、学校、幼儿园、商场、影剧院、歌舞厅、网吧及生产车间。

年久失修的危旧房屋,校舍的防火设施,疏散通道,距教室、宿舍较近的实验室等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加大房屋安全检查的宣传力度,做到广泛宣传,人人皆知。调动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的自查积极性,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四、通过检查,鉴定,对危房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排危。

查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排危的一律停业整顿;如拒不执行,对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要追究责任,同时要按照国务院第75号令《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进行查处。

五、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附属设施,建立房屋安全档案,随时监测,及时排危,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各单位在上次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商场、网吧等进行重点抽查。未配备消防设备的房屋要立即配备,不符合条件的要限期整改,保证名类房屋安全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