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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人畜饮水工作通知

供应人畜饮水工作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遵照旗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号)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农村居民人畜饮水条件,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都能免费吃上卫生、安全的自来水,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免费集中供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凡是使用水厂集中供水的农村居民,全部免缴自来水费,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再向农民收取人畜饮水费用。

免除水费后,将全旗农村人畜饮水支出列入财政预算。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乡镇供水站”。

负责维护村管网及相关设施。

三、旗水务局在修订、完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管理办法的同时。

负责指导各乡镇政府、区域服务中心建立乡级供水站运行管理制度。

组织培训乡镇供水站管护人员,依法查处农村供水违法行为,定期检查、考核乡镇供水站。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域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宣传工作。

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节约用水,规范用水,爱护集中供水设施,自觉服从乡级供水站的管理。

五、鉴于察素齐镇和敕勒川(哈素海)文化旅游区中农民与城镇居民及开发者杂居的特点,该区域水费免缴事宜由旗水务局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