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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进行财务检查通知

单位进行财务检查通知

为了规范我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完善和严格执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切实加强各项资金的管理。经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3月1日起,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各乡镇财务收支、直各单位非税收入(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等)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此次检查的领导,本次检查由监察局牵头,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配合,组成土左财务检查组,人员组成如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一)各乡镇年1月至12月间的财务收支情况;

(二)直各单位年1月至11月间非税收入的管理情况;(包括: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益、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存在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截留挪用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行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收缴分离”、“罚缴分离”管理情况。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等,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取消项目相对应的行政收费和罚没收费的执行情况。是否存在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变换名称征收的行为。票据使用情况。)

(三)各乡镇村干部工资发放情况;

(四)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五)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六)转移支付资金落实情况。

(具体检查时间及检查单位的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检查处理

本次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将依照最新颁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条款严肃处理。对历次检查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理。

四、要求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所有收入(含非税收入)都是国家财政性资金,都应该按照国家的有关财经法规来管理使用。严格资金收支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财务人员要积极配合,为顺利完成检查工作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