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危房改造事项通知

危房改造事项通知

自8月7日全县渔民解困工作会议以来,各有关单位积极行动,严格对照标准,认真开展评议,实行三榜公示,危房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进一步澄清底子,落实责任,确保全县专业渔民危房改造工作有序推进,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专业捕捞渔民危房改造9月底完成申报工作,国庆节后实施项目改造,12月底完成工程,2010年农历春节前搬入新居,确保全县所有专业渔民户的危房得到修缮。

二、严格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把握危房改造的标准,对已上报名单要按“三个不准”的要求进行复审。

(一)凡享受涉农补贴“一卡通”的农户不准纳入专业渔民危房改造范畴;

(二)凡享受移民建镇政策的不准纳入专业渔民危房改造范畴;

(三)凡非专业渔民,不准纳入专业渔民危房改造范畴。

对不符合条件者,一律清除。乡镇定案名册务必于9月28日前上报县解困办。

三、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在前段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责任,继续坚持乡镇主职负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责任机制,务必于9月28日前完成“三个落实”:

一是落实危房户改造对象,逾期不报者视同自动弃权;

二是落实改造项目明细。乡镇要将每户改造工程内容落实到项,尽量从实际出发,以保证工程额等于或大于1万元以上;

三是落实包保责任。各单位对每个工作对象要派出一名乡镇或村干部实行包保,全程跟踪服务工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