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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知

完善接待群众来访制度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化解在当地,消灭在萌芽状态,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保证机关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完善镇党委领导、中层干部及村支部书记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接访人员、时间和地点安排

我镇每周一、三、五进行信访接待,周一由1名党政领导、2名一般干部和2名人大代表组成;周三、周五由1名中层正、副职和2名村书记组成。班子成员及中层正、副职任组长,一般干部、人大代表和村书记分组参与接访(分组名单及接访日期详见附件),从2012年4月起执行,每次接访时间为一天,镇党委在镇综治办内专门设立接访室用于接待。

二、工作要求

(一)要思想重视,到岗到位。接访的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应妥善安排好当日工作,准时参加接访,不得无故缺席。接访当日,综治办提早一天发温馨提示给当值成员。接访人员如遇会议、出差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搞好内部调剂,一般干部要征得组长同意,班子成员之间可自行调剂,但必须征得党委书记同意。

(二)要尽职尽责,规范接访。接访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即谁接访;谁负责。谁接访;谁办理或转交。谁接访;谁落实、督办。直至信访件办理完结。接访过程中要注意身份,把握分寸,认真做好记录,既不能推诿扯皮,又不能擅自开口乱保证,对劳力安置费、养老保险等敏感性、政策性强的问题要尤其慎重,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社会不稳定等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带班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与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挂钩。

(三)要态度明确、狠抓落实。对接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视不同性质区别对待。对理由正当,政策明确的,应给予当场解决;对政策不明确,一时无法解决的,应给予限期答复;对无理上访的,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对需要限期答复的问题,接访组必须牵头开好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并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

(四)要各方配合,形成合力。接访过程中涉及相关行政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和职能部门,需要询问或咨询的,应随叫随到,积极配合。如无故不予配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要资料齐全,统一口径。接访过程中,综治办一名工作人员陪同记录,以备查询。接访结束后,综治办应负责做好资料统计、信访件登记等善后工作,以便上下衔接,统一对重复上访户、纠缠户的答复口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