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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通知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创造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政办发号)和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行网格管理的指导意见》(劳社法监号)精神,现就我区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创建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目标,以强化基础信息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为手段,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量,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责任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依托现有镇乡(街道)行政管理体系和劳动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基础工作管理网络和执法监督责任区域,进一步整合、充实监察协管力量;依托现有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加强基础信息采集和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网络,进行信息采集对比和动态监控;通过1年左右的努力,形成覆盖广泛、动态监管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新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和管理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是指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网格化监察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时采集和监控网格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劳动条件、社会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及情况,形成相关用人单位及劳动用工情况数据的一种工作方式。我区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主要措施为:

(一)划分执法监督责任区域。全区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划分出22个一级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2—5个一级网格为一个监管区域,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具体协调指导责任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二)建立基础性工作管理网格。每个一级网格内(即每个镇乡、街道)按企业的数量,下设若干个二级网格。每个镇乡(街道)至少设置一个二级网格,用人单位较多的镇乡(街道)可划分为多个网格,2—5个二级网格内落实1名监管人员,人员一般在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中选拔,也可在社区、行政村中确定。在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指导下,协助承担劳动保障基础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1、采集网格内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下同)的基本情况和劳动用工信息,按统一规定建立电子信息档案,并做到适时更新;2、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指导督促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3、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事项开展排摸,接受劳动者对有关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三)建立监察管理信息网络。各镇乡(街道)以现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结合电子政务建设,统一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基本信息电子数据档案,通过实时采集、动态监控、综合运用各项劳动保障信息资源,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

(四)加强网格管理目标考核。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推进工作将纳入区委区政府劳动保障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对于年度内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效果好、工作成效显著的镇乡(街道)给予2—3名工作人员经费补贴,标准为25000元。

三、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实施步骤。年底前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完成建立网格、划分区域、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年1月正常运作。年5月底前建成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和基本信息数据库,年底实现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创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各镇乡(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年内各镇乡(街道)要制订出当地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划分好辖区内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关的区域管理责任人。区劳动保障局在此基础上制订出全区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在我区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