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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通知

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有效开展扶贫解困工作,切实解决贫困家庭的实际生活困难。根据我镇实际,决定开展一次贫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和对象

持有瞻岐镇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的居民,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均为调查对象。

1、因病并通过各级、各部门医疗救助后生活仍困难的;

2、因各种突发性灾害事故导致生活困难的;

3、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调查内容

见附件一、二。

三、调查时间

从3月初开始至5月上旬结束

四、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底)。召开各行政村村主任会议,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发放文件。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3月1日—3月31日)。由各村组织人员上门入户调查,填写调查表,并按时上报镇民政办。

第三阶段:抽查核实(4月1日—4月30日)。由镇民政办根据各村上报的调查情况,现地抽查核实。

第四阶段:资料建档(5月1日—5月10日)。由镇民政办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确定对象,镇村两级分别建立档案。

五、有关要求

1、要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贫困家庭调查是一项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针对性开展扶贫帮困的基础工作,各村必须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慎重对待此项调查,确保调查情况的准确性。

3、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调查表,仔细搜集相关资料数据,于3月31日前上报镇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