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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三夏工作事项通知

抓好三夏工作事项通知

在去年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的基础上,今年各地继续积极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全市粮食生产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早稻种植面积达60.76万亩,比上年增加1.34万亩。预计晚稻面积141.5万亩(其中连晚面积60.76万亩,单季晚稻面积80.74万亩),比上年增加2.75万亩。目前,早稻生产由于受不利的气候因素影响,预计单产比去年有所下降;山区、半山区单季稻进入分蘖盛期,平原单季稻进入移栽高峰,连晚秧苗长势良好。但是,由于当前连续的晴热高温天气,水资源、电力柴油能源紧张等诸多不利因素,各地一定要继续落实好各项扶持发展粮食生产政策与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当前“三夏”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稳步发展,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为此,现就抓好“三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继续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粮食生产,对省、市、县(市、区)各级已经出台的扶持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扎扎实实抓好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粮大户种粮面积情况的审核汇总、立档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确保粮食生产直接补贴资金及时到位。

二、切实抓好夏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把夏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早稻后期田间管理的技术指导,防止后期断水过早而影响产量,适时收获,防止割青。要大力推广机械收割,扩大稻秆还田面积,提高土壤肥力。粮食部门要主动上门为种粮大户服务,及时收购稻谷,履行订单,提高服务质量。

三、种足夏粮,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各地要把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作为提高粮食产量、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措施来抓。要积极引导粮农发展适销对路的粮食品种,挖掘生产潜力,种足种好粮食作物面积。对未种农作物的耕地应尽快落实种植计划,促进闲置耕地恢复生产,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对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造成无人耕种抛荒的,要通过转租由种粮大户耕种或代为耕种;对因建设征而未用的土地要进行重点检查,凡能种上粮食的立即复种;对因干旱缺水等确实种不了晚稻的,应改种玉米、大豆等夏秋旱杂粮。“三夏”期间,农业部门科技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抓好连晚秧田管理,培育壮秧,确保连晚在搣立秋攠前完成插秧工作,争取季节的主动权;加强单季稻前中期的田间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时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做好各项救灾应急准备。我市7至8月份,遭受台风、干旱的可能性较大,各地要树立抗大灾的思想,在物质上、技术上及早做好抗灾救灾准备。要组织农户疏通沟渠,开好田间排水沟,确保排灌畅通,一旦出现洪涝灾害,及早采取排水、洗苗、补肥强根、喷药防病等措施,促进植株恢复生长;对普遍缺水的地方,有条件灌溉的,采用浇灌技术、限水漫灌技术,并采取遮荫、覆盖等保护措施,减少水分蒸发,节约用水;旱情严重以致无法补救或还没播种的,应及时改种补种耐旱性作物,开辟应急抗旱水源,及时修复水利设施进行蓄水,以确保旱情进一步加剧时的需要。

五、加强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监管。农资部门要尽快摸清当前化肥等主要农资商品库存情况,对当地双夏农资供求形势进行分析,防止断档脱销现象的发生。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控,了解农民的用肥结构和数量。要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认真把好商品质量关,坚决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问题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支农力度。各级农业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三夏”工作的服务;宣传部门要加强“三夏”工作的宣传;水利部门要及早做好农田水毁工程的建设及山塘水库的维修;农贷部门要把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种粮大户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推行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延长还贷时间,切实解决农贷困难问题;农机部门要积极做好收割机、翻耕机等农机具的检测、调试与维修工作;气象部门要及时正确预报天气状况,确保农民夏收夏种;电力部门要做好“三夏”期间的农村、农民、农业供用电的合理调度和安排,让电予“三夏”,确保农民生活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及时维修农电线路,保证“三夏”期间正常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