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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事项通知

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建设事项通知

价格工作关系国计民生,涉及千家万户。建立健全农村、社区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开展农村、城镇社区价格公共服务,就是要将价格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城乡每个角落,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问题,履行政府“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公仆职能,在全面稳定市场价格、落实价费优惠政策、开展价格维权服务、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部署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我县乡镇价格公共服务网络于2009年开始筹建,目前此项工作进展不平衡,有些乡镇对此未引起足够重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还是一片空白。年,市委、市政府已将规范化价格公共服务站点建设工作纳入“民生100工程”的考核范围,为推动我县此项工作的开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创建乡镇价格公共服务站点作为党和政府了解农民价费诉求的一个平台,作为当前惠民生、促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做到常抓不懈。

二、按照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各乡镇要按照“五有”标准,建设规范化价格公共服务站点,做到一乡镇一站。“五有”的具体内容是:有一牌(即涉农收费公示牌)、有二员(乡镇有监督员、村或社区有信息员)、有办公场所(配套办公设施)、有工作制度、有工作经费。对建设合格的站点,可向县物价局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适当奖励。

三、规范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内容

一是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度,保障基层群众对涉农收费政策的知情权。全县每个乡镇、社区、村要设立收费公示牌,并定期检查更新,对列入公示内容的价格和收费有调整变动的,要及时进行变更。二是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保障群众的投诉权。各乡镇、社区和农村价格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物价部门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发挥政策宣传、市场监督、信息反馈等作用。三是落实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价费政策,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四是提供信息服务,帮助群众规避市场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五是按时向物价部门报送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实行绩效考核

乡镇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重心在农村、社区。县物价局要加强对农村、社区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这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各乡镇要加强与物价部门的沟通,定期反馈情况,报送相关信息,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和价格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县政府将乡镇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综合绩效评估考核范围,明确各乡镇的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年终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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