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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镇区集中综合整治通告

开展镇区集中综合整治通告

为了加强镇区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给镇区居民创造一个优美、文明、卫生的工作生活环境,改变集镇“脏、乱、差”现象,展示镇区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镇政府决定,从年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搭乱建,一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凡属街道的单位、住户必须自保门前洁、自清门前障。

二、严禁门前堆放任何杂物,已堆放的必须在年6月1日前搬走。

三、严禁所有车辆乱停乱放,必须停放在梅田镇城管中队和宜章县交警二中队统一划定的停车位上;严禁中巴车、出租汽车等公共客运车辆在镇城区随意停放,上、下客或候客;严禁过境客运车辆从镇区通过,所有过境客运车辆必须从新S324线过镇,并在指定的地点上下客。

四、严禁乱摆乱设各类广告、广告牌,不合要求的一律拆除。

五、严禁在街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

六、严禁镇区煤场不盖防尘网经营,严禁过镇区煤车不盖防尘布。

七、严禁各类垃圾乱扔乱倒行为。各住户的生活垃圾用方便袋或垃圾桶装好,按时倾倒垃圾(早上7点前、晚上7点后)由清洁工收集清扫。建筑垃圾必须自行拖运到垃圾处理场,严禁倒入河道。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