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通知

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通知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重要机构。县政协设立的各专门委员会,是在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委员进行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在履行政协职能中,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为了充分发挥政协“综合性人才库”的优势,使人民政协的基本职能与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根本目标和任务结合起来,在宏观上能够积极参与政府的大政方针的协商讨论,实行民主监督,在微观上能够做更多的实事,为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广开言路,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为“四化”建设出力,为三个文明建设献策,现就进一步加强县政府与县政协,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与县政协、县政府各职能部门与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对口联系,不是工作业务上的对口联系,而是对重大问题的协商。对关系全局性的大政方针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重大规划、计划和方案,以及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在决策和实施之前,要及时向县政协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通报并进行咨询协商,认真征求并听取意见建议,力求决策民主科学。

二、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畅通与县政协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联系渠道,坚持和完善县政协领导参加重要会议的制度,在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县政协主要领导,县政府分管领导与县政协联系相应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各部门和单位与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三个层面上建立和完善联系协商机制。县政府召开决定重要事项的常务会议、全体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要邀请县政协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召开的有关重要业务会议,要邀请县政协领导和县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参加,在工作上取得密切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主动定时向县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通报经济形势、重要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发挥团结和民主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协参政议政的实效性。

三、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县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县政协举办的有关重要活动、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和县政协及其专门委员会组织的有关调研、视察、咨议等活动,县政府有关领导要应邀积极参加指导、给予支持;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县政协专门委员会、工作组前来调查研究、视察工作和举办活动时,要热情接待,认真配合,并给予大力支持;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政协有关领导、专门委员会、工作组联合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组织课题考察论证活动。

四、为了帮助委员了解情况,熟悉政策,扩大视野,把握全局,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与县政协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经常联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并就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坚持定期向县政协及其有关专门委员会通报情况。

五、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印发的有关文件及简报、资料,要通过固定的渠道及时提供给县政协有关领导和有关专门委员会。

六、县政府及各部门和单位制定有关政策、方案、决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正式公布实施之前,要与县政协有关领导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协商,征求意见。

七、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涉及全县性的各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如农业、工业有关法规实施情况、三大检查、廉政建设、城市规划、爱国卫生、计划生育和政府部门目标考评等,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县政协领导并通知县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有关界别的政协委员参加。

八、县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对县政协及其各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建议案、提案、调查报告、社情民意、咨议建议和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明确分管领导,制定方案和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抓好督查落实。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研究。需由县政府及职能部门办理的建议案、提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要及时妥善办理。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具备条件能解决的要尽快解决;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创造条件争取解决;确属解决不了的,要做出认真负责的解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办理结果及时做出实事求是的回复。

九、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把对口联系情况作为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逐步推进对口联系经常化、制度化。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上述精神,加强同本乡镇政协联工委的联系,使各级政协充分发挥作用,推动和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

文档上传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