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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违法车辆专项工作通告

整顿违法车辆专项工作通告

近年来,我县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的情况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埋下了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确保道路畅通和交通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车辆(包括套牌车辆、报废车辆、拼装车辆、右舵车辆、走私车辆)上路行驶。违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暂扣。

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尚未登记的机动车,车辆所有人应持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凭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广大车主、驾驶员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对妨碍执法活动的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

提高服务质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为民。在专项行动中,要坚持着装、执证上岗,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查获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各种违法车辆要依法依规处理。

对于不严格执法以及违法违纪行为,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进行查处。

五、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动员广大干部群众支持配合这次专项行动,检举违法行为,监督执法活动,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达到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