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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筹资工作通知

新农合筹资工作通知

根据卫农卫发号及合医组字号文件关于我省自年起新农合农民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到50元/人、年的精神,现就认真做好我镇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8年多来,已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个人筹资是群众受益保障的必要条件,各级组织必须要以对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亲自挂帅,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联点干部督促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做到统一组织,统一行动,工作不留死角,确保这项民生工程圆满完成。

二、加大宣传力度。年各级人民政府对新农合财政

投入有较大幅度提高,由120元/人提高至200元/人,同时对年个人筹资标准也作了相应的调整,个人筹资标准由30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针对个人筹资标准提高后筹资难度也相应增加,因此必须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向广大参合群众宣传近几年来补助政策变化及群众受益水平变化,要利用受益群众的典型事例作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标语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险意识和参合积极性,力争做到新农合政策的优越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强化工作措施。

1坚持整户参与,户不能缺人的原则各乡镇必须认真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并帮助其参合。2坚持户口属地管理原则,参合对象原则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参合。全镇五保户个缴资金统一由民政局负责缴纳。3严把信息录入关,切实做到户口本和身份证信息与参合信息一致,参合人数和筹资金额一致,对错登、漏登、瞒报造成参合患者不能亨受合作医疗政策补助的其损失由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承担,凡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加农村合作医疗。4加强个人筹资基金管理,切实做到收款必须有收据和进行登记,并以村为单位统一缴纳到新农合基金专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四、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按合医组字号文件要求,年度参合率水平必须达到95%以上(以年经管站年报人口统计数)同时纳入镇政府对各村千分制考核范畴。为了保证年新农合补偿工作按期顺利启动,各单位必须在11月10日前完成镇下达的参合筹资任务(见附表)并于11月底将参合信息入微整册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