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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五一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全乡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我乡2014年五一节期间安全工作,确保有组织有领导,乡上成立五一期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做好节日期间的日常工作。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方针,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学习上级安全相关文件精神和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全面深入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各企业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派出所、交管办、安办等部门要加大对道路交通监管的执法力度,突出对道路运输车辆、重点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地段交通车辆的检查,严格落实24小时值勤制度,加强巡逻巡查,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及无牌无证摩托车上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节日期间道路畅通。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驾乘人员的安全责任,继续做好客运车辆检查和登记工作,做好节日期间客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三品”检查制度,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乘坐交通客运车辆,坚决要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要认真贯彻《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格经营、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对全乡的烟花爆竹经销网点要进行逐一排查摸底、登记造册,合理布局摊点。特别对设置在居民区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检查和清理,凡是没有从业安全资格和经营销售许可证照的,要坚决予以取缔。

(三)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要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市场、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严格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建筑领域的安全监管。要针对当前工程建筑项目进入修建期间,全面开展建筑安全检查行动。严格按照“三同时”要求,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查处违反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行为,及时组织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清除安全事故隐患盲区或死角。充分利用冬休机会,开展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建筑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五)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五一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三、加强调度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要建立“五一”期间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机制。一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充实应急救援人员。二要加强“五一”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三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谎报、瞒报。凡发生迟报、谎报、瞒报的单位或部门,要严肃追究其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当班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