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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方案

全县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方案

根据上级纪委在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中提出“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制,强化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的监督”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步伐,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决定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活动,现对此次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利用此次检查活动,对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作一次全面摸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使执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业务水平、行政能力有明显的提高,行政效率有明显提高,政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

二、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的对象

全县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及其执法人员。

(二)检查的内容

本次行政执法检查的内容涉及各行政执法单位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等制度落实情况,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情况,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情况等。是否明了本单位具体执法职能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登记)、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重点检查行政执法单位及其执法人员从1月至12月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具体内容包括: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是否按照清理后的行政许可项目实施许可;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法定条件实施许可;有无违法实施许可收费;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有无执法资格;行政许可文书是否合法、完备、规范;许可实施机关和实施工作人员在实施许可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行政许可不作为;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情况;行政许可是否集中办理,一窗对外等。

2、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机关是否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处罚;行政处罚实施程序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有无执法资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行政处罚不作为;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实施处罚时对违法事实有无查清,证据是否确凿、充分;行使自由裁量权是否合理;执法案卷是否规范、有无严重质量问题;行政处罚过错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从6月至8月,共3个月。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日—6月30日)。全县各执法机关单位要根据要求,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自查自纠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周密科学的自查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摸清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掌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问题,提高自查的效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原则上自查从轻,被查从严。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在6月底前能讲清问题,认识错误,自我纠正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包括《行政执法情况调查表》)于6月3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

(二)组织检查阶段(7月1日—7月31日)。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将组织人员对各执法机关、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对检查中发现的职能交叉、执法主体不清楚等问题,要组织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由有权机关裁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要查清事实,提请有关机关对直接主管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性质严重的突出问题,将根据相关法律从严处理,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县纪委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将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组织召开社会各界群众参加的座谈会,对各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面对面监督,同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整改总结阶段(8月1日—8月31日)。各有关单位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切实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31日前报县纪委执法室和县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将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确保各类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四、检查的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情况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加强领导和协调。

(二)被检查单位要认真做好被检查的准备,积极配合检查组的检查,并按要求准备好所要检查的材料,按照时间安排到指定的检查地点接受检查。

(三)检查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检查时应出示相关监督证件,告知检查事项和要求。认真检查,认真记录,善于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具体做到四明:检查内容明、检查方法明、检查情况明、整改措施明。

(四)检查中要查、问、记、写相结合。查:就是要全面检查其度执法情况,包括行政执法案卷;问:就是要询问有关问题;记:就是要真实记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什么问题、什么时间等;写:认真填写《行政执法情况调查表》,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单位要在《行政执法情况调查表》中签名盖章。最后每一个检查组要写出检查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