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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阳光体育实施方案

校园阳光体育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实施校园阳光体育工程,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具体体现,因此,各校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对学校现有的运动场所进行建设和改造,力争20*年完成5所学校塑胶跑道任务,并投入使用。要加大体育设施器材的投资力度,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按要求添置体育标准器材,以满足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的需要。要科学安排体育课和活动课,确保中小学生每天至少累计有1小时的活动时间。各中小学要组建一支篮球队和一支田径队,坚持每年开展一至两项特色体育项目比赛,县教育局坚持每三年举办一次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隔年举办中小学生篮球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度,使85%的学生掌握二项体育技能。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体育课和学生体育活动有效开展,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健康水平,扎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三、任务与要求

(一)硬件建设:

1、室外要有:篮球场、排球场、双杆、单杆、爬竿、平梯、乒乓球台、沙坑、环形跑道或直跑道等。

2、校园内要有一条固定标语。如,“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

3、器材设备:城市和农村中小学的体育器材、设备,按照教育“双高普九”要求,配足配齐。

4、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器材配备。

(二)软件建设:

1、课程计划。严格按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体育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各校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考虑场地、器材,统筹合理安排体育课,特别是大的学校要认真考虑,避免出现体育课过于集中的现象,切实提高体育课的教学质量。

2、活动课计划(每个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计划)。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制度,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每班学生课外活动计划,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和具体的活动内容。

3、固定活动计划:

(1)教育局安排:县中小学生篮球赛每年举办一次,小学生篮球赛(逢单年),中学生篮球赛(逢双年);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次(中小学参加)。

(2)中小学安排:校田径运动会每年举办一次,其他体育项目活动由各校自行安排。

4、特色计划:

各中小学都必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1-2个体育特色项目,制定详细的训练计划,做到常抓不懈。原来已经创办体育项目的传统校,要继续保持并使之发扬光大。如,举办以“迎奥运北京万里行”为主题的系列长跑活动比赛。形式不限,可以是个人跑,小组跑,班级跑,还可以是年段跑。

四、措施与办法

1、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我县青少年体质增强工程的领导,教育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名辉,副组长:位志强、黄元元、陈新。成员:叶长福、柯德勇、李廉贵、夏必金、陈宗义、郑作衍、梁志和、陈卫东、廖绪永、魏德利。各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校园阳光体育工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统筹安排,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实施细则,要动员全体教师积极参与,并起表率作用,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体育硬件设施设备建设。各中小学必须加大力度,改造现有运动场所,以满足体育教学与活动的需要。城区学校力争今年把实验小学、水南中心小学、双溪中心小学、顺昌二中、顺昌一中等5所学校建成塑胶运动场,并投入使用。农村学校,除仁寿和岚下中心小学外,其他中学、中心小学的运动场所都必须达标,年底接受县里验收。

3、认真贯彻执行省颁体育课教学计划。各校必须贯彻执行省颁体育课教学计划,小学1—6年级每周3课时,初中各年级每周2课时,高中各年级每周2课时,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挤占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体育课时。各校要坚持按《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行课,严格执行体育教学的常规要求,坚决杜绝体育教学中的随意性和“放羊式”现象,要切实规范体育课堂的教学行为,体育教师的课堂着装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4、学校每天上午要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时间,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同时,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人制宜地开展适合学生特点,学生兴趣、学校特色的群体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班级,学校当天必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30分钟的集体体育锻炼,并列入教学计划。各班级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不能流于形式,教师必须参与。应计算相应教师的工作量,以确保每个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5、学校体育组要注重把体育与舞蹈(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结合起来,组织好体操类、舞蹈类、体育竞技类、趣味游戏类等体育活动

6、寄宿制学校生管组每天早晨要组织寄宿生做早操和晨跑等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实行点名制。

7、学校体育兴趣小组要组织学生开展兴趣项目活动,做到天天有内容,周周有安排,人人有成果。如,举办以“迎奥运北京万里行”为主题的系列长跑活动比赛。可以采取发任务券的形式,鼓励学生完成比赛任务,每跑一段路程,均可获得相应里程的任务券,完成者学校颁发证书。

8、根据南平市体育局和南平市教育局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学校实际,各中小学要组建一支篮球队和一支田径队,坚持长年开展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要举办体育特色项目比赛,为上级学校输送体育合格人才。

9、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各校要按照南平市教育局南教德[20*]29号文件要求尽快做好测试器材的配备添置工作,定期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并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测试数据上报工作,测试成绩要记入小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初中以上学生要记入学生档案,并作为其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同时,要认真组织全体学生积极开展“达标争优”活动,对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的学生,颁发“校园阳光体育奖章”作为学生评优升学重要依据之一。

10、全面落实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中发[20*]7号文件、福建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和南教德[20*]31号文件精神,从20*年开始,全省初中毕业生全面恢复升学体育考试工作

11、经费投入。各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确保每一项活动顺利进行。

12、安全教育。各校要加强对师生的体育安全教育,要建立对体育教师安全培训和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有疾病学生的安全管理,不要让这些学生参加激烈的体育活动。要完善体育设施、体育课程和活动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体育设施的配备质量,明确安全责任,制定安全措施,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13、表彰奖励。县教育局、中小学都要建立健全工作考评、总结、表彰和奖励机制,县教育局每年对中小学考评一次,对合格、良好、优秀的学校分别颁发证书,另对优秀的学校颁发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