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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创建平安交通宣传方案

交通部门创建平安交通宣传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的实施意见》(发〔2013〕25号)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市交通运输部门创建平安交通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营造创建“平安交通”良好舆论氛围,促进“平安交通”创建顺利开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以群众享有“畅通、高效、安全、绿色”的交通运输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调动群众关注、参与、支持平安交通建设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个水平更高、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平安交通”。

二、工作目标

让创建“平安交通”的宣传深入人心,使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均达到80%以上,使群众意识到平安出行、平安交通建设是“平安”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宣传内容

(一)创建平安的主要内容,包括意义、目标、任务、步骤和工作要求等。

(二)创建“平安交通”的主要工作、措施、成果、亮点与特色工作。

(三)群众对交通基建、运输发展、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法治交通等热点、重点诉求问题。

(四)其他有助于“平安交通”创建的内容。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栏。交通部门各单位在办公场所设置宣传专栏,定期在宣传栏刊登本单位创建工作内容、主要措施和工作亮点。

(二)宣传横幅。在交通部门各单位办公楼、主要客运站场悬挂创建“平安交通”宣传横幅。

(三)宣传标语。在各类交通载体张贴创建“平安交通”的宣传标语: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县汽车客运站等交通站场;公车候车亭、码头、交通建设工地围蔽墙等。

(四)网络宣传。在本局门户网站网络首页设置创建“平安交通”栏目,刊登省、市、县有关文件、本单位创建“平安交通”工作的方案、部署、进展、经验和亮点以及宣传资料,及时回应群众对创建“平安交通”的诉求,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

(五)宣传单张。将创建“平安”、“平安交通”的重要意义、重要任务、重要措施、重要成果印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易于传播的宣传单张,由交通执法人员、客运企业工作人员在车流集中地、客运站场派发。

(六)媒体宣传。联系协调县新闻媒体对我县交通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平安交通”所做重点、亮点工作与重要成效进行宣传报遒。

五、工作步骤

(一)前期发动阶段

着重做好交通部门各单位办公场所宣传栏设置与宣传横幅悬挂,交通工具与交通站场、公车候车亭宣传标语张贴。2013年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宣传栏设置、宣传横幅悬挂、宣传标语张贴。

(二)整体推进阶段

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尽可能实现宣传全覆盖,保持创建平安交通的宣传声势。抓好宣传栏、宣传标语、宣传横额等的维护更新。

(三)巩固迎检阶段

抓好集中宣传、重点宣传,注重宣传的社会效果,着重宣传创建“平安交通”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绩、好成效,助力迎检考核顺利通过。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工作是“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平安交通”建设能否达到预期成效的重要一环。各单位要高度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认真落实,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办好工作简报,保障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配合协调。创建“平安交通”宣传工作涉及单位较多,完成宣传工作任务需要各相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交通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宣传工作。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调,积极主动提供有关宣传材料,加强与县创平办的沟通协调。

(三)加强户外宣传。突出户外特色,充分发挥交通公交、出租车流动宣传、传播快,站点人流集中、固定宣传受众广的作用,让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平安交通”创建工作,努力使创建活动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创建“平安交通”的浓郁氛围。

(四)加强检查督导。将宣传工作将纳入“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考核内容,坚持分类指导、分组督导,采取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推进创建“平安交通”宣传工作,确保平安创建的宣传工作有序开展。局创平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创“平安交通”宣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