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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应急知识宣传方案

县区应急知识宣传方案

为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关于在“防灾减灾日”活动中进一步做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赤峰市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履行政府应急管理职能,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深入落实,为旗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周时间

三、活动主题

防灾减灾,和谐平安

四、活动目标

应急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

五、宣传内容

(一)宣传介绍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常识。

(二)宣传介绍《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三)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六、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宣传周期间,全旗各镇、旗直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嘎查村等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辖区设立宣传点,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应急知识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全旗各地区、旗直部门和各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系统地对《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常识,应对处置地震等重特大突发事件,特别是我旗常见的山洪地质灾害、防汛救灾、森林火灾、冰冻风雪灾害、突发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媒体宣传由宣传组负责,内容由旗政府办负责提供,主要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公众应急知识手册》为准。

(三)集中宣传。全旗各地区、旗直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嘎查村等基层单位设点同步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进行现场咨询,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

七、活动具体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旗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旗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

2、旗政府召开宣传活动周筹备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3、各地区、旗直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旗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拟定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施方案。

4、旗政府办负责将宣传提纲、宣传资料样本发放到各镇(街道)、旗直单位;各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和各单位根据宣传周的实际宣传需要印制宣传资料。

(二)实施阶段。

1、集中宣传时间,旗直相关单位及各镇(街道)要设点统一集中开展宣传。科技局要加强地震及防震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城区避难场所、疏通路线和疏通标识的宣传;教育局要组织全旗各类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网站、板报、挂图等多种形式宣传地震等各类应急知识,并组织学校、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以当前猪流感疫情及手足口病为重点的新型流行疫病的防治与宣传;气象部门要深入开展有关重大气象灾害、自然灾害及防雷、避雷知识的宣传;国土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特点及规律,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围绕社会公共安全、道路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案例,深入开展防范及救助救援工作宣传;消防部门要突出抓好防火避险及救火灭火、自救互救等方面的宣传;质监部门要围绕锅炉、容器及液化气缸瓶等产品质量及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进行全面广泛的知识宣传;安监部门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层次,进行以事故灾难为主的全方位的管理知识宣传。

2、旗直其他单位要立足本单位本部门职能,认真深入地广泛宣传。活动日,相关单位悬挂宣传标语不少于1幅,张贴宣传海报20张以上,利用板报展览图片不少于2块(展板规格1.5m×1.2m宽),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数份100份。

3、各镇(街道)、旗直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应急工作专业人员深入到社区、农村牧区、车站、建筑工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标语,出动宣传车,开展应急知识、安全知识的宣传,举办应急知识咨询活动等。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组织的作用,以社区服务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为载体,大力开展社会宣传。指导各学校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应急知识,开展学校应急演练。要通过到农村牧区发放宣传资料、在广播站播放应急常识、印刷应急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力推进农村牧区应急宣传工作。

4、旗政府办和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赴社区、学校、企业、嘎查村等基层单位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

(1)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专题知识宣传和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提高灾害预防预警能力、加强灾害紧急救助和重建工作等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民政局、科技局、气象局、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牧业局、农业局、林业局、防火办等单位组织实施。

(2)事故灾难应急管理专题知识宣传和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部门、各单位加强事故灾难救援工作的情况;开展相应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安监局、经贸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局、质监局、旅游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单位组织实施。

(3)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宣传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部门、各单位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应预案的宣传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卫生局、农牧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组织实施。

(4)社会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宣传和讲座。主要宣传介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妥善处置各类社会安全事件的情况;开展相关应急预案的宣讲解读、应急常识和技能的宣讲。由公安局、司法局、民委、信访办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召开总结会议,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各镇、旗直有关单位务将宣传周总结材料报送旗政府办室。

八、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旗人武部、旗委宣传部、民政局、安监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科技局、人防办、气象局、环保局、交通局、国土局、建设局、水务局、农牧业局、林业局、大板送变电工区、农电局、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集通铁路大板车务段、中昊运输公司、北方运输公司、中国电信、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旗分公司、中石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政府办公室,旗政府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会务组、治安保卫组。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全社会灾害的需要。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开展。各镇(街道)和旗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搞好分工,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联络员名单和联络方式要报旗政府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地区、旗直各部门和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宣传周活动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经费,形成合力。财政部门要对此次宣传活动周所需经费予以支持和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此次宣传活动周专项经费。同时,要动员、鼓励、支持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开展公益宣传。

(四)对本次宣传活动,各相关新闻单位要做好跟踪报道工作。

(五)应急知识、技能的宣传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既要积极开展好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真正达到应急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目的,又要防止因宣传不当造成社会恐慌等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