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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交通计划实行方案

区政交通计划实行方案

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决定自年,在全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以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质为主线,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以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为抓手,推动交通管理制度创新,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推行精细化管理和严格文明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努力,全面提升公民出行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全面提升交通执法质量,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全面提升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精细化、标准化、一体化和现代化水平,道路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活动内容

(一)城区道路

1.提高城区交通规划水平。由区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区发展改革、规划、城建、交通、财政等部门,对城区交通道路和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编制具有前瞻性的道路、停车场、公共交通发展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交通标志设置导则,规范主次干道交通设施,优化城市路网结构。

2.缓解道路资源与交通需求矛盾。交通部门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交线路,实施港湾式公交站点改造,规范出租车落客点。规划、城建部门优先打通“断头路”、“瓶颈路”,合理改扩建主干道和小街小巷,畅通道路微循环,形成主次干道合理搭配的道路网络。探索推行单位错时上下班,提倡乘坐公交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交通方式,减少公务、私家车使用频率。

3.改善静态交通秩序。规划、城建和城管部门制定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办法,设定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等停车场配建比例,挖掘现有道路、场地资源规划建设停车场。清理道路摆摊设点、占路施工、堆物堆料。公安交警部门按国家标准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和隔离设施,做到标准统一、位置适当、比例协调、美观清晰。

4.建设智能化交通。公安交警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设智能交通控制系统,实施交通信号区域控制;建设交通、停车引导系统,利用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方式路况、气象、停车泊位等信息;建立全区交通指挥中心,不断完善功能,实施扁平化指挥,提高调度、控制和引导能力。

5.建设违法取证系统。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路段、重点部位安装固定抓拍系统,巡逻车配备照相机、摄像机等取证设备,抓拍超速行车、占用应急车道、借道逆向行驶、不按规定时速分道行驶、不按交通信号指示行驶、随意停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导入智能卡口系统。

6.建设短信告知系统。公安交警部门联合电信部门,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利用基站定位和群发短信功能开展安全宣传、进行路况提示。

到年底,城区主要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城区80%的路口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到年底,城区所有路口全部达到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标准。

(二)普通公路

1.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交通部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等公路服务设施,在有条件的桥梁、涵洞、铁路与公路平交、连接路口设置电子导流显示屏和指示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2.监控系统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在国道城区交界处和沿途公路执法警务区安装智能卡口视频系统,与交通指挥中心连通。交通部门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在公路重要点段(区域)进行电子测速、监控等电子设施的设置养护工作。

3.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公路执法警务区警力、装备配备,巡逻警车配备流动测速设备,加大对超速违法行为的纠处力度。

4.公路危险、拥堵路段治理。公安、交通和安监部门联合排查治理危险、易堵路段,预防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和交通堵塞。交通部门加强道路施工管理,设置醒目、标准的警示和绕行标志,做好交通疏导工作。

5.公路沿线集贸市场治理。依法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公安交警部门加强集市路段的管理,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到年底,完成102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和丰董公路省道创建任务;年底,完成112国道示范路创建任务和主要省道创建任务。

(三)交通宣传

1.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2.摒弃六大交通陋习。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带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

3.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和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

年,全面启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解决日常交通行为中的突出问题,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交通陋习及危险驾驶行为明显减少,行政机关公务人员模范发挥文明交通表率作用。年,根除交通行为中的痼疾。交通参与者文明礼让,机动车安全带、摩托车头盔使用率明显提高,机动车停放规范有序,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交通事故明显降低,酒后、超速、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年,提升整体文明交通水平。总结经验,巩固和扩大成果,健全文明交通长效机制,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的文明素质明显提高,机动车驾驶人违法率、事故率明显下降,形成全社会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直有关单位要将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列入重要工作内容,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工作人员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

(二)健全交通管理协调机制。由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发展改革、财政、城建、规划、公安、交通、教育、文明办、监察、纠风、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建立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制定交通发展和管理政策,审核交通规划建设方案,落实建设项目立项阶段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制度。做到交通措施、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

(三)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疏导。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重点查处酒后驾车、套牌假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合理渠化交叉路口,完善交通组织,提高路口通行能力。开展停车场专项整治,规范路边停车。加强施工道路交通组织,降低城区路网改造对交通的影响。创建一批交通管理示范街、示范路口。

(四)大力整治公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实际,定期开展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集中整治行动,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加强农村公路交通管理,重点整治农村公路无牌无证、拼(改)装车上路、车辆随意调头、占道摆摊设点、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和农用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五)严格重点车辆管理。公安交警、交通、安监部门共同开发营运客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车辆管理信息平台,共享运输企业、营运线路、车辆状况、违法和事故记录等信息。交通部门提高营运车行驶记录仪和GPS安装使用率,年底前进京入沪营运客车安装率达100%;公安部门建立民警分包营运客车联系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公安交警、交通部门建立实名乘车制度,在区汽车客运站按标准配备监控系统、身份证识别仪、安检仪,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严重交通违法车辆予以劝返。交通部门落实运输企业管理主体责任,按照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交通事故责任。

(六)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控。交通部门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值班,统一指挥。遇恶劣天气需采取交通管制时,尽量采取限制车速、车型、车道等措施,并及时向社会交通管制信息,确保道路交通畅通,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七)严格规范涉路执勤执法。规范执勤执法行为,严禁违规设置检查站(卡);严禁越权和超标准收费罚款;处罚可消除违法行为的车辆须先消除其违法状态;不得强行对车辆提供服务借机收费。公安交警部门推进公路执法警务区建设,全程摄录执法过程,提高非现场执法比率。区财政部门要落实公安交管经费,禁止经费与罚款挂钩。

(八)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直有关单位要将文明交通宣传教育纳入普法教育重要内容,制定文明交通公约,定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公安交警、交通、安监部门要指导单位、企业建立交通安全教育制度,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群体的宣传教育力度。教育部门要贯彻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纲要》,完善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双辅导员和交通安全联系卡制度,推进交通安全教育进课堂。广播电视部门要深入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礼仪知识,积极倡导文明交通理念。公安交警、交通、城建部门要在重点场所、街道、国道、省道设置文明交通宣传设施,建设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基地,文明办、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将每月1日定为全区文明出行排队、让座日,共同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顺利实施。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要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