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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卫生城市指导方案

街道办卫生城市指导方案

按照省、市、区爱卫会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巩固和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全国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及市爱卫会制定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分级负责,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全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为目标,打造生活舒适便捷、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景观怡人、公共秩序优良的市容环境,提升市民的健康素质和城市的国际影响力,为创建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全国爱卫办2014年对我市暗访通报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及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一)突出解决好背街小巷、重点路域的环境卫生问题。城管中队要加强对街道、社区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现象的监督,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重点路域周边城市管理执法力度,杜绝乱停车、乱设摊、占道经营、跨门营业等现象;对摊点多的地段和商场周边的绿化带要加强执法检查的频次,以减少其造成的环境卫生脏乱差,尤其是要解决背街小巷暴露垃圾多,清运不及时,乱搭乱建多,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现象;园林环卫服务中心要做好垃圾清运督查工作,加强垃圾设施的管理,及时更新破损容器,增加垃圾清运频率,杜绝垃圾满冒外溢现象。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各社区

(二)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加快推进农贸市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等工作,提高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业户的卫生许可制度,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蔬菜批发市场及集贸市场定期公布蔬菜、畜禽肉农药和兽药监测信息,对所发现的违法产品及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健康。

责任部门:城管中队、经济贸易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所、动物防疫监督站

(三)强化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抓好以小餐饮店、理发美容店、小旅馆为重点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整治和监管,改变“五小”行业硬件卫生设施不到位、自身管理水平差、环境卫生状况差的状况。

责任部门:各社区、经济贸易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工商所

(四)扎实做好落实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本辖区和本部门的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结合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积极消除四害孳生地,完善相关防蝇防鼠设施,采取综合防制方式,科学灭害。要发动群众治理居住区的四害孳生地,特别是医院、宾馆、汽车站、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公厕、等易招致四害滋生的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并设置防范和消杀设施,确保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落实。

责任部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

方法步骤

(一)全面整治达标阶段(4月1日-15日)

各社区、单位要对照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区爱卫办组织有关成员部门采用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整改情况。

(二)巩固提高精细管理阶段(4月16-4月30日)

在全面整改达标的基础上,继续进行精细化管理,巩固提高工作成果。

(三)落实长效管理阶段(5月-12月)

各社区、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定期督查整改情况,确保工作效果落实。区爱卫办将组织有关成员部门不定期督查,并通过新闻媒体通报督查情况。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充分认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重要性

各社区、单位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巩固和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中的职责任务,调查核实,摸清底数,查找差距,完善措施,将各项责任分解直接责任人,真正做到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干。结合我区“大干300天市容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总体部署、分工协作,全面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结合全国爱卫会复审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大整改力度,扎扎实实的做好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二)加大联合督导检查力度

街道成立由城管中队、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经济贸易办公室、食品安全办公室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不定期对责任单位和重点区域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采用会议曝光和通报批评的形式,督促落实整改。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相应的督导检查制度,针对本单位的有关工作,严格进行自查自纠。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共同参与

各社区、各单位要利用广播、宣传栏及其他宣传形式,围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主要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扎实推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