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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方案

乡镇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方案

为依法、公正、及时地调解处理好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争议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镇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江西省山林纠纷调处办法》等,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各种山林权属争议。据统计,我镇目前山林权属纠纷有5宗。要切实解决和处理这些矛盾纠纷,尽快解决这些积案,必须提高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

二、精心组织,落实到位。

根据这些矛盾,结合我镇实际,镇成立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积案领导小组。

三、明确职责,包案到人

全镇的山林权益纠纷调处由总指挥统一调度,具体如下:

1、联合村1宗,属跨省山林权属纠纷。

2、村1宗。

3、居委会1宗,是我镇居委会村民与村村民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

4、村1宗,是我镇芫庙村委会与村委会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

5、村1宗,是县镇村组与林场之间的山林权属争议。

我镇将积极化解矛盾,做好社会稳定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调处,尽快解决这5宗些山林权属纠纷和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