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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工作方案

医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更好地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市医疗机构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和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先住院、后付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支撑,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新模式,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创新医疗收费管理和结算方式,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切实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改善病人就医感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工作的落实和取得成效,成立市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工作领导小组。

三、实施范围

根据医院实际,我院经研究决定,先期在产科、儿科及急诊科试点推行“先住院、后付费”。包括妇科、儿科需住院患者及急诊科急、危、重症救治的患者。

四、适用对象

市三区范围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提供“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

对于流浪乞讨等人员,须经市救助管理站签字确认并在医院记录在案的,可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可收治住院后再确定是否纳入“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范围。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3年5月-6月10日)

根据市政府及市卫生局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制定医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实施方案,参加市政府新闻会及启动会,组织召开医院启动会,进行工作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13年6月10日-11月)

医院将于6月10日全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医院及各试点科室在具体实施中,要加强细节管理,细化工作制度,既要做到患者知情同意,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又要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逃费风险,确保此项惠民措施真正惠及百姓。

(三)完善阶段(2013年12月)

医院及各试点科室要总结梳理“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运行期间的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卫生局,进一步完善工作。

六、工作落实

加强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放心。医院将通过宣传页、宣传栏、公示栏、展板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适用对象、试行范围、实施流程等,让更多的人了解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