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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士教育培训方案

退役军士教育培训方案

为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解决好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就业问题,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退役士兵充分就业为目标,进一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和就业改革,通过组织动员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退役士兵掌握一门以上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要求

通过培训,使退役士兵达到“两推四进六能手”的目标,即:将退役士兵推向市场经济发展的主战场,成为经济建设的主力军;推向基层组织建设的最前沿,成为群众致富的带头人;促进退役士兵“进企业、进市场、进班子、进社区”;使退役士兵成为企业经营管理能手、市场经济发展能手、自主创业能手、科技致富能手、带领群众发家致富能手、社区社会管理能手,进一步提高退役士兵就业竞争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更好地促进退役士兵顺利就业。

三、培训计划

1、培训对象:自年冬季开始,凡我县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转业士官,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以自愿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

2、培训时间:以短期职业技能培训为主,时间为3至6个月。

3、培训方式:采取自愿报名,免费培训的方式。凡自愿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需向县民政局安置办提出报名申请,填写《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申请表》,选择培训专业,由县民政局确定承担培训的职业学校。

培训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搞好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使退役士兵掌握一门以上的专业技术;第二阶段搞好“心智”培训,聘请心理学专家进行心理辅导讲课,增强退役士兵社会适应能力,以积极心态参与社会竞争;第三阶段搞好实习培训,培训期间,安排退役士兵到企业、农村、社区和市场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由承训学校发给培训证书,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发放初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4、专业设置:根据企业经营管理需求,结合退役士兵个人特长,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专业,为企业、农村、社区培训急需人才。计划开设计算机、电工、电焊、钳工、驾驶、养殖、市场营销、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财务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村民自治等专业,每项专业使用国家统一编印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教学采取理论与实践、集中授课与分组实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教学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使退役士兵学员看得见、记得住、学得会,确保培训质量。

四、安置与就业

1、政策安置。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由县人社局按照上级安置要求拿出事业和企业安置计划,采取档案考核与文化考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档案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进行打分,排出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单位,安置过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阳光安置。

2、自谋职业。积极引导退役士兵转变就业观念,鼓励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可以在安置前申请自谋职业,或在文化成绩张榜公布后选择单位前申请自谋职业。凡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再负责安置,可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3、搭建就业平台。县武装、民政、人社、教育等部门要依托各类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搭建四个平台,即:搭建退役士兵与用工企业双向选择的平台;进农村基层班子的平台;进社区服务的平台;进市场经营创业的平台。建立并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及时为退役士兵提供就业信息、职业介绍等服务,为退役士兵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税费、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创办、领办经济实体,从事个体经营,帮助他们利用一技之长,发挥聪明才智,干事创业。

4、积极推荐就业。按照“自主择业、市场调节、政府促进”的原则,由退役士兵根据所学技能和市场需求,自主选择合适岗位就业,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优先推荐、帮助和引导其就业。所有单位、企业、社区和农村都要积极提供适合退役士兵就业的岗位,承担录用和聘用退役士兵就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