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全区病死猪处理补助方案

全区病死猪处理补助方案

补助政策

补助范围。对全街道所有养猪户的日常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

受补对象。由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上报街道农业公共服务中心抽查核对后,把补助经费拨付到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并由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根据病死猪收集处理情况发放到相关处理单位和养殖户。

工作要求

积极配合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做好管辖范围内病死猪无害化收集处理和补助发放工作,确保我街道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加强日常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养猪场(户)严格执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规范处置病死猪。

加强日常巡查,并按规定做好动物疫情测报工作。

对无主或抛弃的病死猪,由各村及时通知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及时收集处理,以防疫病扩散和环境污染。

资金拨付

每月月底统计核实,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职能部门审核后,拨付补助资金至街道,由街道每头20元配套后拨付到街道牧高畜牧兽医合作服务站,再由服务站发放到处理单位和养殖户。补助资金发放前应将养殖场(户)名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在相关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