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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为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推进文明和谐企业建设,市局(公司)决定在全市系统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德为先”价值取向,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行业“235”理念为主线,按照省局(公司)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走在全国前列争创行业标杆”目标任务,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凝聚力量,转变作风,为推进烟草更加规范、更富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二、方法步骤

(一)典型推荐。各单位、部门要依照典型分类和推荐标准的有关要求,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各单位要按照推荐标准,推荐每种类型的典型候选人1名。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从四个类型中选择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每种类型不超过1名。推荐的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同时组织撰写候选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填写推荐表(事迹简介500字左右),经党组织审核、主要负责人签章后,于6月13日前报市局(公司)政工科。

(二)典型评选。对各单位推荐的典型候选人,市局(公司)将依据评选标准和事迹材料,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后,进行综合评定,从中确定出先进典型,并授予荣誉称号,进行宣传和表彰奖励,并报送省局(公司)、市文明办参与全省系统和全市先进模范评选。

(三)宣传表彰。对评出的先进典型,市局(公司)将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彰。一是将举行先进典型报告会或表彰会,进行宣传和表彰。二是将典型事迹材料汇编成册,下发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三是利用行业报刊、市局(公司)网站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和刊登。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弘扬先进典型,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改进作风,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头作用,推进全市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认真选好典型。推选典型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深入动员,让广大干部职工切实明确开展活动的目的意义、推荐标准和有关要求。评选表彰要立足基层,充分体现群众性,着重推选职工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先进人物。要广泛发动和引导职工用心发现身边好人、积极推荐身边好人、自发学习身边好人,使活动成为职工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

(三)搞好典型宣传。对评选出的先进人物,要结合“三亮三比三评”和“改进作风年”活动,采取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以及利用宣传栏、网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报道典型事迹,扩大影响面,充分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全市系统进一步掀起学习先进、关爱先进、敬重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